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前期)〔2019〕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35%:65%,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容东片区规划,在容东片区东北角规划建设一座8万吨/日的全地下再生水厂,项目总占地:6公顷,其中一期工程建设规模4万吨/日,投资估算为41,764.63万元。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除臭设施、再生水回用设施及厂内配套进出水管线。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容东片区和容城县城,并兼顾容东片区和容城县城初期雨水调蓄池的截留初期雨水。其中容东片区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2.7km2,容城县城规划范围总面积为15.39km2。 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雄安新区关于智能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要以大数据和区块链为基础,全过程产生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需统一接入新区城市信息模型(CIM)管理平台;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进行管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招标选定社会投资人,与政府指定单位(即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1)施工业绩:2013年7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4万吨/日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或改扩建)建设。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上述工程内容相应的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合同的复印件(仅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或在建项目均可)。注:A.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备上述业绩;B.合同名称中如不能体现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但合同内容中能体现出相关建设内容并达到规模标准要求,则视为该项目业绩有效。 2)投资、运营业绩:2013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4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投资、运营业绩;并具有累计运营规模100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投资、运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正式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或特许经营合同/协议的关键页及签章页的复印件(包括BOT、BOO、TOT、ROT、DBFO(T)及以上类型的组合,不包括单纯委托运营(O&M)类)。注:A.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须大于50%)业绩均为有效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投标人控股子公司业绩,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投标人子公司股东信息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B.对于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方项目业绩为准。
3.1.4信誉要求: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3)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4)其他:__/__。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8)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实施方案咨询服务的;(19)近1年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20)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21)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22)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06至2019-09-10,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29 09:30,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良乡评标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20层 |
邮编: | / | 邮编: | 100045 |
联系人: | 梁赛 | 联系人: | 杜江、徐立峰、瓮龙滨、巩俊萍 |
电话: | ********790 | 电话: | ***-********/9681,189*****627/968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dujiang@sinochem.com\xulifeng@sinochem.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 |
账号: | / | 账号: | ****************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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