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4968]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JG2019-4968]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5">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工程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番发改投资函【2019】1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工程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
2.1.3工程建设规模
2.2招标范围:
2.2.1
2.2.2监理范围: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房屋拆除、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含消防)、建筑排水(含排污)、建筑电气(含防雷)、电梯、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玻璃幕墙、钢结构雨蓬、白蚁防治、节能工程、室外道路园林绿化、管线综合平衡及外水、外电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本次招标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二年;
(4)竣工结算期:从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04.45万元;
********7">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的认定时间以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公司企业诚信档案中在册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4.招标文件的获取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6日0时00分至2019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9月6日0时 0分至2019年9月26日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指引。
4.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611室
********9">5.投标文件的递交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9月
26日 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 2019年9月26日09时00分至2019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 开标室。
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0">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7联系方式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611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邮 编:51140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东华花园13号铺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
邮 编:5114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7号住建局二楼
邮 编:511400
附件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及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委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完成期间担任总监职责的项目不超过3个(含本投标项目)。后附本公司拟委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http://113.108.219.40/Dop/Open/PersonLockList.aspx)下载(截图)的 "基本信息"与"已参与项目" 真实、有效资料,并已盖章确认。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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