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热水器招标公告

太阳能热水器招标公告

(2011)第9号楚雄市太阳能热水器招标公告


楚雄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根据市林业局能源科的采购申请,需采购农村能源建设太阳能热水器一批。经楚雄市财政局批复,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招标文件请于2011年4月27日-5月4日前到楚雄市林业局能源科领取。设备名称、技术标准、参数和数量如下:






设备名称

设备基本配置及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太阳能热水器

注:设备基本配置及技术参数到林业局能源科领取。

500

交货地点:招标公告中第三部份的11个乡镇。

二、开标时间:2011年5月5日下午3:00时。欢迎有意合作的厂、商参加投标,投标文件请于2011年5月5日下午3:00时前现场送达楚雄市林业局会议室,同时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太阳能热水器安装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书等,提前或推迟不予受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

1、苍岭镇西云村委会迤香村60户、距楚雄市30公里。

2、东瓜镇兴隆村委会40户,距楚雄市10公里。

3、紫溪镇前进委会下许卯二组40户,距楚雄市10公里。

4、东华镇新柳村委会木梳岭村40户,距楚雄市20公里。

5、子午镇挖铜村委会埂么村55户,子午村委会15户,距楚雄市33公里。

6、中山镇蚂蚁村委会丫口村40户,距楚雄市145公里。

7、三街镇三街村委会高家山村40户,距楚雄市90公里。

8、树苴乡树苴村委会40户,距楚雄市110公里。

9、大地基乡大地基村委会大海子村26户、大平掌村14户,距楚雄市80公里。

10、八角镇大麦地村委会大路边村9户、麦地弯村15户、阴东山村2户、小水田村4户、八角村委会桃园村10户,距楚雄市150公里。

11、西舍路乡岔河村委会下村24户、大地山村4户、李二地基村9户、村委会13户

四、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

1、投标报价表(须有法人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应认真写明投标报价(单价)。

2、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或说明;

3、售后服务条款及承诺;

4、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手机号码);

5、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五、投标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支票)。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之日内退还;

3、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投标人须知:

1、设备须送到使用单位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使用;

2、投标报价须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等的一切费用;

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全新原厂产品;

4、签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使用单位签订(一式三份),同时交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一份备案;

5、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

6、付款: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林业局能源科每套付1000元(壹仟元),超过部份由中标单位向农户自行收取;

7、招标方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

8、投标文件一式一份,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9、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必须向购货单位供货,否者取消1-3年投标资格。

10、外地供应商须在楚雄市设有维修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中标设备免费维护3年,出现故障后要求维修人员在48小时内进行维护。

七、评标原则和办法

1、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合理低价中标(不同品牌、不同型号,按性价比较优)确定中标单位(同等条件下当地企业优先)。

八、联系电话:

楚雄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何兴运

楚雄市林业局能源科: ****-******* 联系人:马忠兴 李开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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