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纪念馆于都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布展EPC工程(编号:GZGX2019-YD-G002)的招标公告

革命烈士纪念馆于都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布展EPC工程(编号:GZGX2019-YD-G002)的招标公告



赣州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受于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的委托,对其于都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布展EPC工程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ZGX2019-YD-G002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总价(元)

于都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布展EPC工程

(国产)

1

于都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布展EPC工程,包含装修装饰、项目深化设计(1、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等硬件设施;2、设备设施:展厅应配置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等硬件设施;3、艺术场景:定制的人物雕塑、浮雕、仿真人、硅胶人;定制的场景复原古建、特定道具、场景和半景油画、单幅油画、文物复制、微缩场景复原;定制服装道具、武器道具、定制道具模型、沙盘模型;4、其他设备设施:应急灯具、展陈的专业灯具,多媒体设备(软件系统、音响视频设备),展馆文物橱柜,展板,展馆标识系统等方面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设备采购、保修等。

*******.00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方法为在信用信息栏为输入企业名称然后点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方法为输入企业名称,执法单位填空白,处罚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时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询方法为:输入纳税人名称后点查询;上述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到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时点,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应为整个屏幕截图)。

(2)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设计乙级及展览工程施工贰级及设计乙级或展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0906)起五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下载: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90913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八)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9年09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长征广场东路)七楼交易大厅,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未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须在开标(北京时间)之前到账(转帐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其他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投标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具体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应在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系统中点击查询,否则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一)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①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②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80%;③竣工结算报告经财政、审计部门出具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④留工程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返还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部退还,不计算利息。

(十二)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赣州共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汇丰假日酒店后栋华冠商务大厦二楼

电话:****-*******

联系人:曾女士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采购单位:于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十四)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各潜在供应商应在缴纳保证金后应及时在系统中点击查询):

收款单位: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网址:********4#">http://www.jxsggzy.cn/web/

特别提醒:1、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5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4点之前完成;2、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3、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投标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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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化 布展 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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