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生态环境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GZX2019-FW-012)
受天津市勘察院委托,天津道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生态环境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生态环境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DGZX2019-FW-01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勘察院对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项目进行生态环境技术服务采购。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并通过审核。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9-06 到 2019-09-12
2.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9-27 14:30
2.开标时间: 2019-09-27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道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层会议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勘察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428号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勘察院、天津道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需求
针对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需要,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包括:对天津市陆域全境开展生态服务功能指标与生态环境敏感性脆弱性指标优化更新评估;对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相关规划技术协调分析,形成勘界定标规划协调基础数据集;协助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试点,协助编制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方案;基于划定要求与生态评估结果,衔接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开展资料搜集、提取、转化,按照要求与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技术沟通协调;按照要求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人类活动外业调查,形成红线人类活动清单;制定生态保护红线成果规范,开展成果数据库的建设开发。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天津道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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