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码头工程(一期)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码头工程(一期)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一期)施工(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码头工程(一期)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已由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保审投【2018】5号批准立项、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以津港航发【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及自筹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码头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大沽沙航道以南,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填海工程以北、以东。
2.2建设规模: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码头工程(一期),建设2个5万吨级泊位、1个30万吨浮式生产储油卸油装置(简称FPSO)(压载)泊位和1个3万吨级泊位,水工结构均按30万吨FPSO压载吃水设计,占用岸线1094米,年产品及物资运输量19.7万吨。码头采用连片引桥式布置型式,码头前沿顶标高为6.0米(天津港理论最低潮面,下同),5万吨级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标高为-10.0米,宽度为270米,30万吨FPSO泊位和3万吨级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标高为-12.0米,宽度为130米。港池及回旋水域设计底标高为-9.0米,5万吨级泊位码头回旋水域直径为450米,30万吨FPSO泊位和3万吨级泊位码头回旋水域直径为700米。
本项目总投资为:34598.4万元人民币。
2.3计划工期:共计529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3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招标范围:码头工程一期工程包含1号配套码头约 600.1m,设置30万吨FPSO泊位(压载)1个,3万吨级泊位1个;2号配套码头约 493.9m,设置5万吨级泊位2个。2座引桥、2座出运通道、疏浚挖泥、岸坡加固、码头配套等施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至少自有1艘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打桩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船舶所有权证书和船舶适航证书(或国际通用的船舶航行安全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复印件;船舶架高及单钩起重能力须提供有效文件,如船舶设计文件或起重设备检验和试验证书或船舶起重和起货设备检验簿等。)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审计报告中无审计保留意见。(提供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一项国内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承包合同和交/竣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日期以实际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信誉要求:①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②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在截止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函复印件)。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设置项目经理1名,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且证书的聘用单位为投标单位,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由社保中心开具的近一年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6)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由社保中心开具的近一年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②项目副经理2名(含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1名,且不得兼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其中分管安全项目副经理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由社保中心开具的近一年内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③安全员5名,具有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均不得兼任)。
(7)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水运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施工投标人与本标段的设计人、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需同时具备上述3.1(1)、(2)、(3)、(4)、(5)、(6)、(7)、(8)的招标要求。投标时要附上盖章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安全员C证按照联合体协议工程规模比例调整人员数量。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3.4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标段投标时,最多能中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 8月 30 日至2019年 9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天津市滨海新区闸北路3号536信箱安装公司(兴海园二期小区对面)339室持单位介绍信及前款3.1条所要求证件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 20 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4层
邮政编码:300461 邮政编码:100027
联系人:车跃联系人:龙贵军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 cheyue@cooec.com.cn 电子邮箱: longgj@cnooc.com.cn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部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平里支行
银行账号:************************802 银行账号:1100 6022 4018 0100 09667

日期:2019年 08 月 30日

标签: 码头 基地 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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