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增加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增加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建设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是市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厅及温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一大举措,2018年10月,市经信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为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运营单位。为进一步赋能提升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我局计划将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部分)的120万元用于增加采购平台设施改善、形象展示、服务能力提升、帮企云运维等服务,制订了具体方案,并已经局党委扩大会议和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具体包括:承租平台多功能厅及会议室、布置平台接待服务大厅、走廊等公共区域软装、更换多功能厅和会议室椅子等办公家具、配置多功能厅LED显示屏、企业服务云(帮企云)政策模块政策导读制作、信息推送等相关维护外包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增加服务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增加服务 | 1 | ******* | 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运营服务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建设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是市经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省经信厅及温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助推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一大举措,2018年10月,市经信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为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运营单位。为进一步赋能提升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我局计划将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部分)的120万元用于增加采购平台设施改善、形象展示、服务能力提升、帮企云运维等服务,制订了具体方案,并已经局党委扩大会议和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具体包括:承租平台多功能厅及会议室、布置平台接待服务大厅、走廊等公共区域软装、更换多功能厅和会议室椅子等办公家具、配置多功能厅LED显示屏、企业服务云(帮企云)政策模块政策导读制作、信息推送等相关维护外包。为保证此次购买服务与原有采购服务项目和要求保持一致性,建议继续由原服务供应方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服务。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中国·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城)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周国晖 | 高工 | 温州市中西结合医院 |
吴孟春 | 高工 | 温州市气象局 |
王丁于 | 高教 | 温州市第二实验中学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2018年10月,市经信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为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运营单位。为进一步赋能提升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计划将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温州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部分)的120万元用于增加采购平台设施改善、形象展示、服务能力提升、帮企云运维等服务,制订了具体方案,并已经局党委扩大会议和市财政局审核通过,为保证此次购买服务与原有采购服务项目和要求保持一致性,建议继续由原服务供应方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供服务。 为确保工作进度,保障采购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款,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采购对象。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李新华
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422办公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处
联系人:陈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46/20199/ad1111e3-4a50-4c8a-8318-90c82c995c44">专家论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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