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玉林民用机场油料供应站及汽车加油站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意见书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玉林民用机场油料供应站及汽车加油站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意见书


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你公司提出的玉林民用机场建设工程油料供应站及汽车加油站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公司提交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我局同意玉林民用机场油料供应站及汽车加油站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组织施工建设。如果你公司改变了上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三、上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前,不得投入使用。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玉林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福绵区应急管理局。

标签: 意见书 审查 安全设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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