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的大营粮库新建围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的大营粮库新建围墙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的大营粮库新建围墙工程
品目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行政区域双阳区公告时间2019年09月06日11:4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9月09日08:00至2019年09月16日17: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30日09:30
开标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29.1307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志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137*****155
代理机构名称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贺志钢****-********
附件:
附件1017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的大营粮库新建围墙工程招标公告.doc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的大营粮库新建围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的大营粮库新建围墙工程

项目编号:CCDG2019Z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志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137*****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贺志钢****-********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的大营粮库新建围墙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9Z0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的大营粮库新建围墙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的大营粮库新建围墙工程内容为新建单面清水砖围墙390米长,大门6米长。(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预算资金约为 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100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1028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09日至201909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93009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7*****15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0431-84262099

20190906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否则按废标处理。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13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9日 08:00至2019年09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围墙工程 粮库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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