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A1标段)精装修二标段项目强化地板
北京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A1标段)精装修二标段项目强化地板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中建八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A1标段)精装修二标段项目强化地板采购与供应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中建八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二、招标目的:
采购项目所需强化地板。
三、招标内容及暂定采购金额:暂定采购金额99万元。
四、招标方法: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竞价,综合评审的方式。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郭 明
2、电 话: 138*****001
3、邮 箱:138*****001@163.com
4、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城市副中心职工周转房(六环外)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12日12时
七、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1、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产品。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该物资设备的生产商或获得该物资设备生产商出具授权代理书的代理商。
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 万元(含)。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20000.00元(¥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中建八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
招标人财务联系电话:刘泽宇,156*****760。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布中标结果后五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随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4)如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或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或与其他投标人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常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有关规定。
八、投方式:投标人通过云筑网(www.yzw.cn)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投标人,登录云筑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1. 所有投标厂家需接受供应链金融付款,如不能接受请勿报名。
2. 材料环保标准必须满足北京市通州副中心环保标准、必须包含材料复试费、材料进场必须提供复试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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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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