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吨/年电石装置公辅工程3万m3电石炉煤气柜(EPC)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35万吨/年电石装置公辅工程3万m3电石炉煤气柜(EPC)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35万吨/年电石装置公辅工程3万m3电石炉煤气柜(EPC)工程招标通告(第二次)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35万吨/年电石装置
公辅工程3万m3电石炉煤气柜(EPC)工程招标通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4314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受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35万吨/年电石装置公辅工程,为配合电石炉煤气回收及全厂煤气供应,用以满足电石炉煤气回收和用气的平衡调节,拟建设1座3万m3电石炉煤气柜, 装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EPC总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35万吨/年电石装置公辅工程
2、工程规模:1座3万m3电石炉煤气柜。
3、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东区。
4、该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
二.招标内容:
本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工程建设总承包,本合同为工程建设总承包(EPC)交钥匙合同。承包范围1座3万m3电石炉煤气柜。
三.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为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一座电石炉煤气柜(包括配套的机械、电气、仪表等设备)及检测控制系统(能送出信号至其它相关生产单元的控制室)。煤气柜为整体结构,其集气柜本体、附属设备、电气、仪控为一体,应整体供货给买方,包括其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施工安装、试生产调试、达标考核、竣工验收,质保期服务等工作(不含设备基础范围内土建工程)。
四.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已落实。
五.投标人资质:
5.1.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生产能力,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等相关证书;
2)具有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允许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和能力。
六.投标人业绩:具备设计、制造、安装所招标设备的资格和能力,具有1万m3及以上电石炉煤气柜的优良生产实绩(附实绩表);在电石炉生产企业有工程项目的EPC业绩;提供的设备具有产品成熟、技术先进、设备可靠、工艺完善、检修方便等特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七.报名携带材料: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相关资质证;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原件扫描后发邮件至我单位提供的邮箱。
八.报名时间:2011年 04月27日9:00—2011年05月04日17:00止
九.报名地点: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
五月一日后报名地点: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
邮 编:810001
十.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按上述内容向招标单位详细咨询领取招标文件和招标工作时间安排,谢绝任何中介机构或中介人的进入。
招标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971—******* /******* 联系人:杨海鹏
Email:qinghaicx@163.com,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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