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滨江星城一期(K14-7-1/07地块1#-7#楼住宅、8#幼儿园、9#地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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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详情采购单中建?滨江星城一期(K14-7-107地块1#-7#楼住宅、8#幼儿园、9#地库)项目地下室灰空间改造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招标公告.doc
一、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中建?滨江星城一期(K14-7-1/07地块1#-7#楼住宅、8#幼儿园、9#地库)项目

2、工程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建新村村委会旁中建滨江星城项目部(一期)

3、招标单位: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

4、工程规模及结构类型:

本项目由7栋塔楼、幼儿园和商业、售房部,地下两层车库组成,1#,、7#楼33层(标准层建筑面积:520.55m2),2#楼30层(标准层建筑面积:667.7m2),3#楼26层(标准层建筑面积:673.9m2),4#、5#楼32层(标准层建筑面积:667.7m2),6#楼33层(标准层建筑面积:673.9m2),商业、幼儿园、售楼部图纸待定;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二)、招标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三)、招标范围:

3.1 劳务分包:中建?滨江星城一期(K14-7-1/07地块1#-7#楼住宅、8#幼儿园、9#地库)项目地下室灰空间改造工程内(施工区域内施工图、变更或指令增加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地下室灰空间改造等工作。

3.2其他为完成本分包工程施工所应承担的工作及分包工程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工作。(合同条款附后)

3.3本次招标所约定的工作内容,招标单位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变更中标单位的承包范围或增(减)中标单位的工作内容,中标单位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有关经济的索赔。

(四)、承包方式:

采用劳务分包形式,除砌体由招标方采购、投标方参与进场验收,按定额控制用量,超用按240元/M3扣除;钢筋、商品混凝土招标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其它所有材料(层板、木枋等)、人工、工具、中小型机械等均由投标方分包提供。

(五)、报价依据和原则、具体要求:

1、投标人已完全了解劳务分包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现场条件;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零星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3、达到该工程质量要求所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4、施工中发生的管理费用、税金及其他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及应由投标单位承担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6、施工现场、生活区、加工区范围内的材料二次水平、垂直运输及超高费用(含所有楼层及电梯井、楼层内通道(包括但不限于高低跨施工通道)等)、工完场清,胶轮车自备所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包括砌筑所需要的操作架搭设、挑板等辅材(含超高费用)

7、中标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退场的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8、该工程甲方要求乙方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一切材料和小型机具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9、若使用现场搅拌砂浆,搅拌机的操作工由各投标单位自备,搅拌机棚的搭拆费用不单独报价,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

10、抹灰所需脚手架搭拆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

11、本次报价中,除甲方提供列出的材料外,其他所有的材料由各投标单位自行采购。 自行采购材料检测费用及过场量报送、相关资料报送等工作由投标方完成。

12、所有施工所需通道的搭设及拆除由招标单位负责。

13、分包单位现场必须设置施工员、安全员、电工、机操工、材料员等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14、中标单位负责线槽和洞口修补(包含抹灰前的修补和抹灰后踢打的第一次修补),由投标单位提供修补剂、粘结剂、后塞缝材料、拉片、铁钉等所有辅材。报价包括乙供材料(粘结剂、修补剂、2cmL型专用连接件等)按规范、图集要求复检费用;安排小工、机械配合取样送检费用;

报价需注意的问题:

1、各投标单位在领取标书后,应及时到该项目查看相关图纸,同时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投标报价的所有资料,并对其正确性负责。投标书一经送达,即视投标人已经确认现场外部条件的现状,任何处理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2、各投标单位应自行调查有关材料的市场价格,投标报价中已含材料、人工涨价的风险在内,合同单价一经签订,将不予调整。

3、各投标单位应考虑相关工作的操作脚手架费用(人工费),超高费(含单层楼层层高5.2m以上、电梯井及垂直运输人工降效费用)该费用应含在综合单价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4、各投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满足现场进度需要,因赶工所发生的措施费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在本次报价中含至综合单价中。

(六)、工程量计算及报价所包含的内容

工程量根据施工范围按2008版《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计算规则据实结算,合同价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1、砌体工程不分厚度及施工部位,含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零星砌体。管井随砌随抹灰。含施工图所有零星砌体,含人工、辅材、机械,综合报价,不分砖类型和施工部位,包括砌块的清理、堆码、砂浆/粘结剂的搅拌(含后仓人工)/调制、水平及垂直运输、砌筑、预埋防腐木砖或水泥砖、砌筑脚手架的搭拆(无论层高多少)、落地灰的清理、梁板底与砌体之间的PU发泡剂或聚合物水泥砂浆堵缝、转角、门边等墙体混凝土灌实及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和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不合模数时切割砌块的机械、人工等费用。

2、圈梁、过梁、构造柱包括但不限于: 钢筋制作、安装(包含所需钻孔、植筋等所需的电锤等工具及胶水等辅材费用)构造柱及现浇过梁粘贴双面胶防漏浆,并且包含浇筑双面胶清理及与原有混凝土结构接驳面的凿除、清理、涂防锈漆于预埋钢筋或铁件上,以便与原有结构构件连接,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搅拌并浇捣混凝土;现场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包括支拆模、浇混凝土、钢筋制作绑扎、软筋网、软钢角铁安装、表面处理、起吊、定位及水泥砂浆填充空隙、铺设、连接、勾缝、自拌砂浆及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和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止水反坎的关模拆模、浇筑、材料运输、反坎凿毛等等。

3、素混凝土地梁、压顶梁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结构接驳面凿除、清理、涂防锈漆于预埋钢筋或铁件上,以便与原有结构构件连接,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搅拌并浇捣混凝土及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和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4、植筋包括拉结筋、构造柱、梁植筋,含甲供钢筋之外所需的人工、机械、辅料、剔凿、植筋胶,承担抗拔试验等检验试验费用

5、内外墙、柱及所有零星结构抹灰,含每层3mm内的基层剔凿处理,刷界面剂或甩浆、钢丝网、纤维网、铁钉(均包含材料)等,包括设计要求施工的基层、刮糙、面层、阳角护角等;结构施工的穿墙螺杆洞的封堵抹灰及楼、地面及墙面安装预留孔洞、线槽、消火栓预留孔洞等的封堵、修补、抹灰,室内排风道的封口、抹灰施工,室内防水八字口、门窗洞口收边收口、并包括栏杆、消防、防盗门、门窗单位等分包单位的孔洞、上下口的砂浆或混凝土封堵、抹灰等全部工作,人工、辅材、辅机、墙面刷素水泥浆一道已或界面剂处理等费用均并入相应综合单价中。包阳台抹灰及抹灰操作架的搭拆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计费用。阳台走廊(能够直接在室内搭设操作架体的部位)。

6、植筋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专用钻孔机械按设计位置、孔径、深度钻孔,清洗孔洞,灌入专用高强度粘结胶(含材料),再插入钢筋,确保达到技术规范要求和定额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含抗拔试验费用

7、每道工序在施工前,先进行样板施工,必须按建设单位、监理、总包验收通过的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室外台阶及平台除另有标注外,均为向外找1%坡度。

8、含施工范围内所有进场材料的上下车、场内材料转运、堆码至指定位置、筛砂、自拌砼或自拌砂浆调配、搅拌、工完场清、垃圾清运至场内指定地点,并归堆上车等。施工过程中,含对损坏的防护进行恢复用工。

9、为迎接各种检查所进行的施工面清理等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及其他现场文明施工等。

10、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零星工作内容的费用

11、达到该工程质量要求所需发生的费用

12、按要求配备足够本工程所必需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测量员、工长、安全员、材料员)及各特殊工种(安全工、焊工、电工、机操工、机修工、测量工、架工等作业工人及各种辅助工种人员),投标方所配备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尤其是安全员与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投标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各特殊工种的工资、福利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中。操作架的起高费已含在综合单价中,包括电梯井、风井内的操作平台搭设

13、由于投标方失误所造成的返工,投标方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同时招标方追究因投标方失误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对投标方按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双倍处违约罚金。

14、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验时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配合用工;

15、现场用电由招标方提供至分配电箱(指不能直接给用电设备供电的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后的开关箱、电缆、电线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提供的配电箱必须为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及项目部的认可);

16、招标图纸以外的变更工程量,按本合同相应综合单价执行。

17、投标方施工现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所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投标方不得就此为由而要求任何费用的增加;

18、春节及其他节假日期间,投标方应严格按招标方要求进行休假,往返费用及休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19、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08版《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不再单独计算门窗边的面积、楼地面的门洞口面积,楼梯找平的价格只适用于踏步及休息平台,与室内相平的楼板地面找平计入室内部分。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0、承包人税金的缴纳和发票的提供执行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如投标方不能提供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

21、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的抢工、窝工费用;

2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相关零星工作内容的费用;

23、达到该工程质量要求所需发生的费用;

24、施工中发生的工资补帖、管理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赶工费、成品保护费、甲供材料采管费、计生费、暂住证费、税金、工伤保险费,地方政府政策性缴纳(建管,劳管)及采取其它施工措施等及其他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还包括所有与其它专业工程交叉施工所产生的配合费用及二次施工或修补的费用

25、办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手续及应由投标单位承担的费用;

26、该工程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辅材和小型机具(详见合同约定)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中;

27、如投标单位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甲方可另行组织队伍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从结算总价中据实扣除,单价按分项发生费用的1.5倍扣除;

28、现场施工区域内不再发生零星费用

29、现场施工区域内所有杂工费用

30、按招标方要求进行实名管理,进场后提供人员花名册,每月根据调整人员进行更新,每月按时提供考勤表、工资表。

31、工人统一着装,费用自行考虑。

32、综合报价包括设备房、屋面等图纸已有及后期增加的设备基础。以及现场的干混砂浆水池、建渣池、材料堆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围挡等。

33、房间方正线、分户验收线已包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

34、场内水平转运不另行计算费用

35、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木跳板两端的加固用工及材料费

(七)施工质量及安全要求

7.1 质量: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且满足相关图集规范的要求,达到“重庆市优质结构工程”标准。按招标方要求进行实测实量,实测实量人员不低于2人,招标单位负责审核,实测实量评分合格率控制在95%以上,合格率若在95%以下,90%以上,扣除当月进度结算款1%;90%一下,扣除当月进度结算款2%。

7.2 安全: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由投标方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其责任及费用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7.3 环境(含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达到“重庆市安全文明工地”要求并有具体措施和承诺,工完场清。

7.4 安全文明施工,如作业范围与主体施工分包有重合,公共部分(道路、堆场等)文明施工由甲方划定各分包负责区域,乙方不得有异议。

(八)、工期要求:按工程总进度及甲方要求。进度达不到要求将按10000元/天进行罚款。

(九)、招标时间安排:

1、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9年9月4日;

2、招标文件发出地点: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780号重庆总部城C1幢12F(中建集采平台)

3、交标时间: 2019年9月6日18:00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投标书将视为废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定于2019年9月7日 上午9时开标,若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5、联系人: 苏元琼        联系电话: 186*****338

犹安琪联系电话: 185*****6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住宅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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