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2019年8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告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2019年8月行政处罚案件公告


序号

   行政处罚对象

行政处罚主体        主要违法事实和行政处罚依据

罚款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时间

 1庆阳通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助剂分公司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庆阳通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助剂分公司位于马岭镇马岭村的油田助剂建设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22019.4.11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位于庆城县马岭镇董家滩行政村朱家河畔自然村陇东油田含油污泥处理站油泥储存池、污泥干化场、化工料存放工棚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设施未完全密闭,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也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7.82019.8.13
 3庆阳高晨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庆阳高晨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2019年7月接收的3442.179吨含油污泥,部分超过环评及其批复允许的直接拌合填埋限值(含油率≤2%、含水率≤30%、PH值在7-11之间)。该单位将该部分超限值含油污泥及其包装袋不经过预处理设施,直接填埋。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152019.8.13
 4庆阳市立康活性炭有限公司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庆阳市立康活性炭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果木炭改建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0.32019.8.13
 5庆城县凤源汇石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庆城县凤源汇石油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庆城县栖凤大酒店东侧的两栋三层框架结构办公楼项目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年开工建设。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2.92019.8.20
 6庆城县晶鑫果木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庆城县晶鑫果木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赤城镇赤城村崖崾组的木炭加工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0.42019.8.21
 7庆城县鸿福砖瓦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庆城县鸿福砖瓦有限责任公司庆城县鸿福砖瓦厂堆场黄土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1.72019.8.22
 8庆城县智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庆城县智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玄马镇柏塬村郑肴组的年产5000吨万寿菊颗粒建设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  1.42019.8.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案件 生态环境 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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