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宁(陕)高速公路丹凤至山阳段勘察设计及双院制技术咨询招标关键内容公示
丹(凤)宁(陕)高速公路丹凤至山阳段勘察设计及双院制技术咨询招标关键内容公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和山阳县境内。项目起于丹凤县竹林关镇东设枢纽立交与沪陕高速相接,向西从竹林关镇北山坡桥隧绕过竹林关镇,再向西基本沿银花河南岸布线,路线全长约39公里。经丹凤县土门、山阳县银花、中村、洛峪,终点于高坝店南设枢纽立交与福银高速相接。沿线设竹林关(枢纽)、竹林关西、土门、银花、洛峪、高坝店(枢纽)等6处立交,中村1个服务区。
1.2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其它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1.3招标范围:
设计标 段划分 | N1:勘察设计 | N2:“双院制”技术咨询 |
路线长度 | 39km | 39km |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 1、主线及连接线控制和地形图测量、地质勘探、公路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防排水、桥涵、隧道、隧道通风消防及照明、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全线供配电系统、收费系统、全线通信系统、全线监控系统(含隧道)、通信管道、收费广场(含监控分中心、所(如有)、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停车区、收费大棚等)、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设施(含机电、房建)、绿化及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设计概算等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征地拆迁图等)。2、负责调查、设计填筑路基及料源地;路基及隧道弃方及弃土场设计。 3、负责“绿色公路”专项设计。 | 1、地勘、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路线交叉、交安、机电、房建、绿化等工程同步设计咨询(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等)。房建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 2、地勘监理。 3、工程量复核及概、预算复核。 4、后续服务工作。 |
服务期限 | 初步勘察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完成期限:3个月 | 自本项目勘察任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1.1资质及业绩要求
标段 | 资质 | 业绩 | 项目负责人 |
N1:勘察设计 | 满足①②③其中之一即可: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 2014年9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高速公路项目里程累计不少于60公里的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9月1日至今担任过2个(含)以上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
N2:双院制技术咨询 | / | 2014年9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2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至少一条高速公路“双院制”技术咨询项目业绩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9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2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至少一条高速公路“双院制”技术咨询项目负责人。 |
2.1.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设计资质企业名录;
2.2本次招标仅N1标段勘察设计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6N1及N2标段其他资格条件如下: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或信用评价列为D级 |
3.评标办法
N1标段:勘察设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信用等级评判)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5,4)分,较合理[4,3)分,一般3分 |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6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6,5)分,较合理[5,3.6)分,一般3.6分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6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6,5)分,较合理[5,3.6)分,一般3.6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6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6,5)分,较合理[5,3.6)分,一般3.6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6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合理得[6,5)分,较合理[5,3.6)分,一般3.6分 | ||||
工程初步测算方案 | 6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6,5)分,较合理[5,3.6)分,一般3.6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附录4项目负责人要求得15分,在满足附录4基础上提供2014年9月1日至今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每增加1项加5.0分,最高加10分,本项最高得25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①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10;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1、E2=0.5。 评标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0分 | 获奖情况 | 10分 | 获得国家级奖项每有1项得2分,省部级奖项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10分。同一项目奖项就高计分,不重复累加。(奖项为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服务类) |
业绩 | 20分 | 业绩 | 20分 | 满足附录2业绩要求,得基本分12分,在满足附录2基础上提供2014年9月1日至今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每增加10公里加2分,最高加8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上述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否则将重新招标。 |
N2标段:“双院制”技术咨询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技术咨询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项目的理解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5,4)分,较合理[4,3)分,一般3分 | |
勘察监理、设计咨询总体工作思路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5,4)分,较合理[4,3)分,一般3分 | ||||
设计咨询工作内容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5,4)分,较合理[4,3)分,一般3分 | ||||
设计咨询工作方案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5,4)分,较合理[4,3)分,一般3分 | ||||
勘察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案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5,4)分,较合理[4,3)分,一般3分 | ||||
勘察监理、设计咨询工作量及进度安排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5,4)分,较合理[4,3)分,一般3分 | ||||
勘察监理、设计咨询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建议书内容阐述,合理得[5,4)分,较合理[4,3)分,一般3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附录4项目负责人要求得15分,在满足附录4基础上提供2014年9月1日至今的高速公路勘察设计或“双院制”技术咨询业绩,每增加1项加5.0分,最高加10分,本项最高得25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①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是投标价所占的评分满分值10;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1、E2=0.5。 评标价得分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分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0分 | 获奖情况 | 10分 | 获得国家级奖项每有1项得2分,省部级奖项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10分。同一项目奖项就高计分,不重复累加。(奖项为勘察设计或双院制咨询服务类) |
业绩 | 20分 | 业绩 | 20分 | 满足附录2业绩要求,得基本分12分;在满足附录2基础上,①②可累计得分,①②最高加8分,本项最高得20分。 ①提供2014年9月1日至今高速公路“双院制”技术咨询项目业绩,每增加1项加4分; ②提供2014年9月1日至今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业绩,每增加1项加4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上述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 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否则将重新招标。 |
4.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洛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商洛市商州区移动路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
邮政编码:726000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人:李先生、冀先生联系人:马世杰、田凯
电 话:****-*******电 话:***-********、********
网 址:http://slsjtj.gov.cn/网 址:http://www.bidonlin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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