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2005年重点开发地块招商信息

江苏省连云港市2005年重点开发地块招商信息

信息发布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建设局招商处
信息内容如下: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南极北路56号
联联系人:王连帅
联系电话:0518-*******
传真号码:0518-*******
电子邮箱:lyg*******@163.com
新浦区凤凰新城开发项目招商说明
一、开发地块概况
规划的凤凰新城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规划范围东起宁连路,西至瀛洲路,北起海宁路,南至宁海立交桥,规划用地面积约8.2平方公里。用地现状为农林用地和小部分的工业用地以及村镇居住用地。该地块周边交通便利、山水相依,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
二、规划设计条件
1、功能定位
规划范围内用地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用地、物流设施用地、绿化用地等。
2、区内有海宁东路(红线宽60米)、新建东路(红线宽60米)、瀛洲路(红线宽60米)、学院路(红线宽40米)、府前路(红线宽32米)等城市主干道。
3、功能分区
按照由北往南,居住—旅游休闲度假—物流园区规划主要用地功能,其中突出绿化水体等公共开放空间。
城市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凤凰山的北部,海宁东路以南,新建东路以北,组团布置;凤凰古城恢复和保护的居住用地位于南城镇两侧;旅游度假用地以南城镇和凤凰山景区为中心布局;南城镇的主入口步行街规划为特色旅游购物区;结合新墟运河在妇联河南部规划一货物码头;物流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宁海立交桥北部,瀛州路与宁连公路之间的三角地;休闲娱乐区主要布置在瀛洲路以东,新建路西侧。
4、规划范围内东盐河作为城市中一般河流,东盐河与瀛洲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规划为凤凰湖。
5、规划范围内地块的控制要求按《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6、公共设施规划
配建文体、旅馆、旅游度假村、休闲娱乐、商业、学校等设施。
规划居住人口约为4万人,除保留南城现状中学、小学各一所以外,新增加一所中学和一所小学。
凤凰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由开发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经规划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三、土地出让条件
1、该地块西凤凰山以北部分以净地出让为主,西凤凰山以南部分以毛地出让;
2、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西凤凰山以北地块3年内完成开发,其余地块5年内完成开发;
2、基础设施、绿地、人工湖和山体复绿工程要求超前建设;
3、拆迁改造瀛洲南路老城地区,营造城市南入口景观。
4、沿街建筑和小区内部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
5、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海州火车站周边开发地块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海州火车站周边地块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西路以北,人民西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南。该地块总面积约540亩,净地面积约450亩,由原海州火车站等铁路用地和少量低层居民住宅构成。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
二、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沿人民西路可兼容市场公建,其中居住用地容积率<1.6,建筑密度<25%,商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层数以多层为主,可适当建中高层、高层建筑;绿地率>30%。按小区规模配建公共和公用设施,人防设施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沿海连西路配建>60平方米公厕一处。城市设计和配套设施布置参照海连西路控规。
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1、该地块以毛地出让;
2、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整个地块要求拆迁一步到位,用3~4年时间完成地块开发;
2、沿街建筑和小区内部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
3、营造城市西入口景观;
4、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连云区大港西路北侧开发地块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大港西路北侧地块(3#、4#、5#地块)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北崮山南侧,东起水校路(金山桥学校),西至碱厂生活区,南临大港西路。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5公顷。该地块是市区两级政府规划建设的海景山地生态住宅区,是连云区最佳的向阳山坡地之一,适宜人居。该地块现状为一至两层的居民住宅,部分教育用房和其他临时建筑。该地块南临江苏省重点中学新海中学东方分校以及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东方分院,东接连云区商业中心、海棠路以及海滨大道,周边交通便捷,就学、就医、购物十分方便,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齐全,极具升值潜力和开发价值。
二、规划设计条件
3#地块建设用地总面积5.34公顷,其中建设基地面积4.70公顷,代征道路用地面积0.64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沿院前路为商业服务设施;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60米。
4#地块建设用地总面积6.31公顷,建设基地面积5.19公顷,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12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80米。
5#地块建设用地总面积3.20公顷,建设基地面积2.98公顷,代征道路用地面积0.22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学校用地,容积率<0.9,建筑密度<30%,建筑层数以低层或多层为主,建筑高度<24米。
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对3#、4#、5#地块予以整体开发,3年内完成整个地块开发建设。在开发建设前,应将大港西路北侧规划中的疏港通道范围内建筑予以拆迁(不含金山桥学校和部队建筑);
2、沿街建筑和小区内部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
3、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连云区房管所开发地块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连云区房管所地块位于连云区中山路北侧、连云房管所东侧、海滨大道西侧、广东国土地块南侧。该地块面积约9000平方米,需拆迁面积约7560平方米。该地块周边交通便捷,商业设施齐全,极具商业投资价值。
二、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用地总面积13.5亩,其中建设基地面积9亩,道路用地面积4.5亩;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服务用地;容积率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1、该地块以毛地出让;
2、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2~3年内完成整个地块开发建设;
2、沿街建筑和小区内部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
3、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连云区环山路两侧开发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环山路两侧开发地块位于连云区中山西路南侧与北云台山之间,东起海棠路,西至核电南路,规划用地面积约500亩(其中,1#地块位于中山西路以南,环山路以北,军工路以西,院前路以东,建设用地面积约260亩;2#地块位于中山西路以东,核电南路以北,环山路以西,建设用地面积约240亩)。该地块周边交通便利、依山面海、自然生态条件优越,适宜人居,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
二、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高档居住用地,沿街可兼容商业公建;1#地块建筑层次以低、多层为主,可适当配建高层,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30%;2#地块以高层为主,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30%;低层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多层容积率<1.4,建筑密度<25%;高层容积率<2.5,建筑密度<20%;公建容积率<3.0,建筑密度<45%;按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套小区公共设施,配停车位和公厕,人防设施按规范要求设置;城市设计和配套设施布置参照中山西路控规。
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1、该地块毛地出让,由开发商按照连云港市有关拆迁政策实施拆迁;
2、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3年内完成整个地块拆迁、开发建设;
2、沿街建筑和小区内部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
3、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连云区墟沟电影院开发地块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连云区墟沟电影院开发地块位于连云区石门涧沟西、工商银行东、墟沟电影院南、东盛房开地块北。该地块面积约4100平方米,需拆迁面积约2361平方米。人气集聚,商业、休闲、办公中心正在形成,具有较高的商业开发价值。
二、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用地总面积6.1亩,其中:建设基地面积3.9亩,道路用地面积2.2亩;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娱乐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24~50米,建筑层数为中高层;交通出入口方位为北、西、南;停车数量:机动车25辆/万平方米,自行车500辆/万平方米;中高层公共建筑应具备影剧院、商业、服务业等功能,要求建筑体现海滨城市的特色,形式新颖、色彩明快.合理组织各功能及人流、车流出入口,可设置地下停车场,按规范要求配套地下人防设施。
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1、该地块以毛地出让;
2、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2~3年内完成整个地块开发建设;
2、沿街建筑和小区内部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
3、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新浦区东上渔场开发地块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东上渔场地块位于新浦区,东起716地块,西至巨龙路,南起建设路,北至朝阳路,规划用地面积约170亩。该地块位于新浦新城区内,周边自然环境优雅,东侧与80米宽的东盐河相邻,且河的两岸有宽约250~700米、长约2000米多米的河滨绿化带,计划于2005年建成;该地块南接约400多亩的垂钓公园和规划面积约1.5平方公里的凤凰湖;东邻云台山脉,为孙悟空的老家——国家著名AAAA级风景区花果山。该地块周边配套齐全,仅一路之隔有规划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一个市级交通枢纽;北依我市政治、文化中心——市政府大楼、博物馆、市妇儿中心、市政广场、市民广场、国家级高级中学——新海高级中学和高校区。
二、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以多层为主,容积率<1.2、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
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1、该地块用地以毛地出让;
2、该地块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3年内完成整个地块开发;
2、沿街建筑和小区内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3、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新浦区葵花街开发地块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葵花街地块位于新浦区小学路北侧、通灌路西侧、普庆路东侧、大庆东路南侧。该地块面积约7400平方米,建设用地总面积11亩,需拆迁居民约355户,拆迁面积约1.39万平方米。该地块位于城市中心区域,商业集中,交通便捷,具有很高的开发价值。
二、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服务用地;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24米,建筑层数多层;停车数量为0.4辆/户。
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1、该地块以毛地出让;
2、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2~3年内完成整个地块开发建设;
2、沿街建筑和小区内部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
3、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新浦区人民西路周边开发地块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人民西路周边地块位于连云港市新浦火车站以西,拟建的临洪北路以南,临洪西路以东,解放西路以北,主要集中在人民西路两侧,由七个地块组成,建设用地面积631.3亩,净地面积478.5亩,该地块现状主要为居民住宅和11家厂矿企业用地。该地块处在中心城区的西北部,交通十分便利,具有较高的商业开发价值。
二、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物流和居住用地。其中:一号地块面积为53.4亩,规划为多层住宅和临街商业公建,规划要求建设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二号地块面积为23.8亩,规划以商住楼为主,规划要求建设一个7.5亩绿地率不小于70%的绿化广场,附设一个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停车场;三号地块78.1亩,以多高层住宅为主,规划要求建设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四号地块面积为104.4亩,该地块建筑高度不限,以多、高层商住、商办楼为主,规划要求建设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五号地块120亩,规划以低多层住宅及临街商业公建为主;六号地块154.2亩,该地块规划以居住为主,临街适当配建商业建筑、绿地;七号地块面积97.4亩,该地块规划为多层住宅用地。其中:多层住宅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高层住宅容积率<2.0,建筑密度<20%,公建容积率<3.0,建筑密度<45%。人民西路地块按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套公共停车位、公厕及人防设施,城市设计和配套设施布置参照人民西路控规。
最终规划设计要求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1、该地块以毛地出让;
2、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整个地块可以一步拆迁到位,也可根据情况分地块拆迁,拆迁完成后二年内完成地块开发,开发年限3~4年;
2、其中6号地块净地面积约122亩,作为拆迁安置房用地,建设拆迁安置房5万平方米,并配套3万平方米左右的公建;
3、沿街项目以及小区内绿地、公厕、人防等各类配套设施应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
4、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1、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2、免收部分城市配套费用。
新浦区外仓街开发地块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外仓街地块位于新浦区,东起巨龙路,西至郁州北路,南起海连东路,北至陇海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95亩。该地块现状为部分企事业单位用地和部分居民住宅。该地块周边交通便捷,服务配套设施齐全,是我市范围内的一块黄金地段,极具开发价值。
二、规划设计条件
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50米,绿地率>35%。规划在海连东路与郁州北路交叉口预留>2000平方米的市民广场,原巨龙路与陇海路交叉口约1.5公顷作为商业农贸市场用地。规划范围内配套建设12班幼儿园一所。
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1、该地块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用地以净地出让,其余用地以毛地出让;
2、该地块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2005年5月30日之前必须将该地块范围内居民住宅拆迁完毕;
2、3年内完成整个地块开发;
3、沿街建筑和小区内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4、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新浦区新华广场开发地块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新华广场开发地块位于新浦区,为连接新旧城区的重要交通和景观结点,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以通灌路和朝阳路交叉口为中心,共分为三个地块,总用地面积13.9公顷。
1#地块:位于交叉口东北角,北起扁担河路,南至朝阳路、东起警备区干休所,西至通灌路,用地面积约4.5公顷。建设基地面积为3.5公顷,用地现状为建筑设计院、司法局、中级法院及部分居住用地。
2#地块:位于交叉口西北角,北起银河购物中心北侧小路,南至朝阳路,西起海昌路,东至通灌路,用地面积5.9公顷。建设基地面积为3.6公顷,用地现状为小上海糕点厂、大量两层住宅及公建。
3#地块:位于交叉口西南角,北起朝阳路,南至市委党校南围墙,东起通灌路,西至南小区建南路,用地面积3.5公顷。建设基地面积为2.7公顷,用地现状主要为市委党校现址。
地块周边的主要道路:
城市主干道朝阳路,道路红线宽50米;城市次干道通灌路,道路红线宽40米。
二、规划设计条件
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宾馆为主;
2#地块用地性质以商业、办公、居住为主;
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文化、办公为主。
(一)、1#地块
1、用地条件及退让要求
东: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用地界线>4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用地界线>6.5米,并满足与东侧住宅的日照间距和消防要求;
西:通灌路宽40米,建筑高度<24米,退让道路红线>18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22米;
南:朝阳路宽50米,建筑高度<24米,退让道路红线>18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25米;
北:规划路宽12米,建筑高度<24米,退让道路红线>10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15米,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采光间距要求;
其它:朝阳路与通灌交叉口处,建筑退让道路交叉口红线>35米。
2、用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
3、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层数:中高层、高层,建筑高度<70米;
建筑间距: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交通出入口方位:南、西;
停车数量:机动车>50辆/万平方米,自行车>500辆/万平方米;
绿地率:>30%,住宅人均公共绿地>1.5平方米/人。
4、城市设计要求
其中通灌路、朝阳路交叉口处建筑为新华广场标志性建筑,空间设计应参照《新华广场地段详细规划》。通灌路、朝阳路交叉口规划2000平方米城市休闲广场用地。
5、配套要求
按总建筑面积的4%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和新华广场其它地块统一规划、统一设计。
(二)、2#地块
1、四邻用地条件及退让要求
东:通灌路宽40米,建筑高度<24米,退让道路红线>15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20米;
西:海昌路宽50米,建筑不突出现银河西大门;
南:朝阳路宽50米,建筑高度<24米,退让道路红线>10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15米;
北:建筑退让用地界线>12米,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采光间距要求。
2、用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2.0,建筑密度<25%。
3、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层数:以中高层为主,建筑高度<70米;
建筑间距:居住建筑>1:1.46,且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交通出入口方位:东、南;
停车数量:机动车:公建>50辆/万平方米;
自行车:公建>500辆/万平方米居住>0.5辆/户;
自行车:居住>2辆/户;
绿地率:>35%,人均集中公共绿地:>1平方米/人。
4、城市设计要求:
现有的银河购物中心可拆除综合改造,区内6层以上新建建筑可视建筑质量酌情保留。保证银河购物中心城市排水管道正常使用。合理组织和研究通灌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处城市空间和建筑形态。
5、配套要求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和新华广场其它地块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配建公厕一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
(三)、3#地块
1、四邻用地条件及退让要求
东:通灌路宽40米,建筑高度<24米,退让道路红线>15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20米;
西:规划路宽16米,建筑高度<24米,退让道路红线>10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15米;
南:规划路宽12米,建筑高度<24米,退让道路红线>8米,建筑高度>24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12米;
北:朝阳路通灌路宽50米,建筑退让道路红线>30米。
2、用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
3、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层数:多层商业或多层商业、高层办公、宾馆;
建筑高度:<70米;
建筑间距: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交通出入口方位:东、北;
停车数量:机动车:公建>70辆/万平方米;自行车:公建>700辆/万平方米;地面停车率应>10%;
绿地率:>25%。
4、城市设计要求:
通灌路、朝阳路交叉口规划为休闲广场,用地应>3000平方米,用地南侧可布置高度>15层商业、宾馆办公楼,空间设计可参照《新华广场地段详细规划》。
5、配套要求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应和新华广场其它地块统一规划、统一设计。配建公厕一处,面积>60平方米。
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3年内完成整个地块开发建设;
2、沿街项目以及小区内的绿地、公厕、人防等各类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3、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新浦区幸福广场南侧开发地块情况简介
一、开发地块概况
幸福广场南侧地块位于新浦区镇海路两侧、海连西路南侧、幸福路东侧、大庆西路北侧,幸福广场东南角,面积约8.11公顷,其中净用地约5.22公顷,需拆迁住宅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共910户。该地块城市绿地集中,交通便捷,环境良好,适于居住,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
二、规划设计条件
1、建设用地总面积8.11公顷;其中建设基地面积5.22公顷;代征公共用地面积2.89公顷,其中道路用地面积1.16公顷,绿化用地面积1.13公顷,学校用地面积0.6公顷。
2、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其中镇海路东侧为城市公共绿地;沿幸福路及幸福路广场为公共设施用地。
3、用地使用强度(以建设基地面积:5.22公顷为基数)
容积率:多层建筑1.5—1.7,高层建筑<2.5,多层和高层混合布置按比例折算;
建筑密度:多层建筑<25%,高层建筑<20%。
4、建筑设计要求:
建筑高度<60米;建筑层数为多层、高层;建筑间距:居住建筑>1:1.46;
交通出入口方位:沿中段镇海路开口。沿幸福路在公交公司北侧满足距交叉口80米要求;
绿地率:>30%,镇海路东、海连路以南按市民广场要求建设。
5、城市设计要求:镇海路东,海连西路南,花卉交易市场南围墙延伸线以北用地为城市公共绿地,教育局仓库西围墙以西,幸福路小学北围墙延伸线以南用地为小学扩建用地,幸福路和海连路交叉口处建筑应结合广场加以设计,注意广场空间的围合及与东侧苗圃的关系。
6、配套要求:沿镇海路配建公共厕所一座,面积>60平方米。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者九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超过三米(含三米)的民用建筑,必须严格按照地面建筑底层建筑面积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其余民用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分东西组团配建其它公用设施。
最终规划设计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为准。
三、土地出让条件
1、该地块以毛地出让;
2、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土地。
四、开发建设要求
1、2~3年内完成整个地块开发建设;
2、沿街项目以及小区内的绿地、公厕、人防等各类配套设施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3、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五、开发建设条件
由项目责任单位组成工作班子,按照房地产一条龙工作流程搞好跟踪服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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