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国有林场货场办公室改造及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梅林国有林场货场办公室改造及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大田县龙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明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恩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东宇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明礼建设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梅林国有林场货场办公室改造及道路硬化工程已由福建省三明市国有林场工作站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大田梅林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大田梅林国有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田县上京镇梅林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大田梅林国有林场货场办公室改造及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9.0529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梅林国有林场货场办公室屋面修缮、门窗更换、外墙抹灰面油漆涂料、电线改造、水泥混凝土路面硬化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项目建安造价约29.0529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项目建安造价约29.0529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0529元;发包价:26728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大田县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大田县建筑业企业候选名册内的企业;依据田政办[2019]52号文执行。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建筑工程投标。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06日至2019年09月10日(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1-22号6楼)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9年09月17日18:00分前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前汇出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均无效,并注明工程名称(可简写)。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③银行保函提交形式:银行保函必须由企业基本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8日09时00分前,提交地点为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田县均溪镇赤岩山路2号七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datian/)上发布。
9.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9年09月10日前通过邮箱datianzxd@163.com发送确认函扫描件或原件提交至招标人(代理机构)处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大田梅林国有林场
地址:大田县上京镇梅林村93号,邮编:366100
电话:189*****260联系人: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1-22号6楼,邮编:366100
电话:188*****121联系人:小 廖
监督部门:福建省大田梅林国有林场纪检
电话:****-*******
投标保证金存入指定银行账号:
开 户 行: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大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030 7100 1001 0000 0300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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