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 招标公告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 招标公告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环卫设施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RCZB********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4号

联系人:西安市长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1*****40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标项名称采购数量单位预算总金额(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采购内容备注
1第一标段5*******.007吨垃圾摆臂车(1辆),纯电动箱式垃圾车(4辆),城市环卫
2第二标段5*******.005立方米吸污车(1辆)、8吨后装压缩式垃圾车(4辆),城市环卫
3第三标段4*******.0018吨高压清洗车(1辆)、7吨餐厨垃圾车(3辆),城市环卫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附信用报告,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或投标担保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及货物质量,每个投标人仅限于一个标段报名。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06 09:00:00至2019-09-16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楼

3、文件售价:

序号标项编号标项名称标书金额(元)
1HRCZB********-01第一标段300.00
2HRCZB********-02第二标段300.00
3HRCZB********-03第三标段300.00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27 10: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楼第三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27 10: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0楼第三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403

2、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4、账 号:********000753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9-06

标签: 环卫设施 综合执法 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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