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试点(工布江达县县城高温热解、工布江达县加兴乡低温热解、班戈县德庆镇低温热解)EPC工程总承包全一标段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试点(工布江达县县城高温热解、工布江达县加兴乡低温热解、班戈县德庆镇低温热解)EPC工程总承包全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FZ-2019-SHLJCL-EPC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西藏自治区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试点项目(工布江达县县城高温热解、工布江达县加兴乡低温热解、班戈县德庆镇低温热解)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相关批复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建投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西藏自治区生活垃圾减量化处理试点项目(工布江达县县城高温热解、工布江达县加兴乡低温热解、班戈县德庆镇低温热解)EPC工程总承包 。

2.2工程地点: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工布江达县加兴乡、那曲市班戈县德庆镇。

2.3项目概况:包括工布江达县县城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布江达县加兴乡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班戈县德庆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工布江达县县城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布江达县加兴乡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班戈县德庆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试运行、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4.1 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按概算批复进行限额施工图设计及全阶段服务(初步设计阶段除外)工作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4.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4.3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临建设施及热解气化车间、消防水泵房、员工住宅、附属工程、配套设施设备等设计范围包括的所有的工程施工。

2.4.4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完成外协谈判,施工组织计划及方案编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四控六管一协调”(即为: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后期管理;与各相关单位的协调),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民工工资发放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环水保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项目过程及阶段验收、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配合审计等所有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工作、协助、配合。

2.5质量要求: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工布江达县县城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期为6个月、工布江达县加兴乡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期为6个月、班戈县德庆镇生活垃圾热解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期为10个月。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1.3 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类似业绩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

3.1.4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5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区外设计、施工企业需在藏备案;投标企业均需进行项目备案,报名期内备案有效。(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6近五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中,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他成员均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满足上述第3.1.1~3.1.6条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12日登录到登录到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电子招投标项目交易平台自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收据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2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开标时必须到场并提交身份证,由监督部门核实身份信息,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罗堆西路藏游坛城H一栋3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328280466

招标代理:西藏建投方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罗堆西路藏游坛城H一栋2楼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891-6342967

标签: 总承包 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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