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街夏街涌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荔城街夏街涌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荔城街夏街涌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9]30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现对荔城街夏街涌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城街夏街涌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荔城街道夏街涌片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建设投资总额暂定为人民币49991.94万元,建安工程费39236.36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管网完善工程、公共管网错混接整改工程、公共管网结构性隐患治理工程、达标创建配套管网工程和渠箱清污分流工程,其中,新建污水管网25.37Km,改造公共管网2.5公里,公共管网检测、清淤、修复、错接整治60km,排水单元创建总面积1.02km2和渠箱清污分流总长7.21km。
3、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4、招标控制价:696.18万元。
七、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9月6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9月12日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1、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节假日除外),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八、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出具收款凭证。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4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增城区水务设施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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