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盐窝镇2019年水毁灾害修复重建专项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利津县盐窝镇2019年水毁灾害修复重建专项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利津县盐窝镇2019年水毁灾害修复重建专项资金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利津县盐窝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07日17:4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9月24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利津县盐窝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友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利津县盐窝镇2019年水毁灾害修复重建专项资金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工程贰级(含)以上或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6.000000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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