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石化100万吨/年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技术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九江石化100万吨/年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技术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九江石化100万吨/年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技术改造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九江石化100万吨/年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技术改造项目已由中石化总部以石化股份炼【2019】6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九江石化100万吨/年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技术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九江石化100万吨/年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 号九江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规模与100 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能力相配套,满足一炉两塔、24 小时生焦周期焦炭塔除焦要求。。


2.4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控制在8907 万元以内。


2.5计划工期:装置停工前可完成部分施工内容,装置停工后60 天内完成(除密闭设施)(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100 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密闭除焦技术改造的设计、采购、施工EPC 总承包。。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2.9其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缴款至: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九江分行东区支行;


开户账户:1507 0070 2902 2136 958 ;


联行号1024 2401 0292 ;在银行交款凭证注明为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款后到银行开具缴款凭证并经九江石化财务处确认后作为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非联合体投标:持有化工石化医药专业设计甲级(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建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描述)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非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具有化工石化医药专业设计甲级(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第3.1款第(2)项中的设计资质证书;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


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EPC总承包或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施工项目经理持有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国家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5)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6)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4年1月1日以来有(同类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项目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 潜在投标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投标人、牵头人登录交易平台报名(牵头人报名时选择确定联合体成员)、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9年9月10日09:00至2019年9月16日09:00。


(2)获取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09:00


投标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经过确认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缴款至:


开户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九江分行东区支行;


开户账户:1507 0070 2902 2136 958;


联行号:1024 2401 0292;


在银行交款凭证注明为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款后到银行开具缴款凭证并经九江石化财务处(石化大厦七楼)确认后作为依据。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采用电汇或现金的,九江石化账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工商银行九江分区东区支行(****-*******)。账号:1507 0070 2902 2136 958。银行号行号:1024 2401 0292。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9年9月30日0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九江石化开标室。。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28号九江石化开评标室(南园斜对面盈德气体三楼)。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滨江东路228号;


邮编:332004;


联系人:甘海豪;


电话:********447;


传真:********421;


电子邮箱:ganhh.jjsh@sinopec.com。


11.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2019年9月4日



标签: 总承包 装置 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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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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