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科学城荔红路、罗东路及马钢周边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科学城荔红路、罗东路及马钢周边路路灯工程招标公告
以下工程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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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地址:广州科学城管委会临时办公大楼C座二楼
三、招标代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名称:广州科学城荔红路、罗东路及马钢周边路路灯工程
五、项目规模及招标内容:荔红路路宽为20米,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照明采用两侧对称布置方式,1杆1灯,灯杆间距35米,杆高10米,道路长约为1120米;罗东路路宽40米和30米,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照明采用两侧对称布置方式,1杆1灯,灯杆间距35米,杆高10米,道路长约810米;马钢周边路路宽分为30米、20米、15米三种,为城市道路主干道,30米和20米路宽,道路照明采用两侧对称布置方式,1杆1灯,灯杆间距35米,杆高10米,路宽15米采用单侧布置方式,灯杆高度为10米,道路长约1000米。详见施工图等。
六、工期与质量:工期要求:45日历天。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七、工程地点:广州科学城内
八、立项金额:计划总投资约450万元。投资来源:财政投资。
九、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的资质。
2、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和施工的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 具有广州市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
5、 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6、 企业参与了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招标及监理工作,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7、 拟委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三级或以上的项目经理。
8、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 本招标工程不接受同一法人代表的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投标报名。
10、本工程不接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单位报名。
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钉成册备附,需原件对照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拒绝接受报名;报名资料内,须附齐报名单位资质及有效年检页、项目经理证书及有效年检页,复印页应清晰可辨,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1、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2、 广州地区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工商局印制原件)
4、 营业执照。(原件对照,A4复印件)
5、 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原件对照,A4复印件)
6、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原件对照,A4复印件)
7、 资格预审资料(按照附件:《广州科学城荔红路、罗东路及马钢周边路路灯工程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表》的要求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单位从网上下载或向招标代理单位索取,需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本招标工程设置限价,高于限价者视为无效标书。限价为经开发区有关部门审定的招标预算价下浮15%。
十二、投标人确定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产生投标候选人;招标单位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评分排名,确定排名前8位的报名单位为投标候选人,排名第9位和第10位的报名单位按顺序为候补投标候选人。经审查合格报名者少于8家而多于3家时,所有合格报名单位成为当然投标候选人。经审查合格报名者少于3家时,依法重新招标。所有投标候选人均须在资格预审后公示2个工作日(经审查合格者少于8家时除外)。并须报经区招标办审核同意后方可成为本项目的正式投标人。(附:资格预审表)。
十三、投标保证金:按不大于立项金额的2%为9万元整(人民币)。报名者必须在报名前向建设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十四、报名时间:2005年1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3:30。
十五、报名地点: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话:********)
十六、注意事项:(1)报名时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亲临,并带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以备查验。(2)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人民币);图纸押金:400元(人民币)。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守中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人:区如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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