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播设备及安装调试服务招标公告
三级联播设备及安装调试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关于三级联播设备及安装调试等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三级联播设备及安装调试服务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广区采GQC2011-021-3号 公告日期: 2011年4月27日16时37分
行政区划: 广安市-广安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工程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1、采购单位:广安市广安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2、招标单位: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与招标单位的合称
4、项目名称:三级联播设备及安装调试等服务
5、最高控制价:124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该包技术指标: 二 、产品数量、规格、配置及技术参数
具体详见附件,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报名时自带U盘拷贝。
三、产品质量及服务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相关设备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广播系统的主要设备为业内知名品牌,关键技术器件具有良好的案例记录或明显的技术优势;无线发射系统设备具有国家广电总局入网证书;相关设备具有国家安全质量3C认证;类似工程案例无不良记录。
2、主要产品质保期内必须满足系统年故障率为播出时长0.5%以下的要求;若故障率超过0.5%,则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召回产品。
3、安装调试:中标供应商应对三级联播系统(包括会议室直播平台、广电局广播前端、播控中心及乡镇终端、东岳无线发射系统)进行安装及调试。同时应承担与有线网络的技术衔接工作。
4、验收:产品出厂前应由中标供应商进行抽查检验。产品运达目的地后,须由采购单位进行验货,经双方认可后签字。系统安装调试完成经过30天试运行,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满足招标基本要求且与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一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采购单位提供演示的系统样品。
(2)在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得到解决并经用户方确认。具备投标人提供的经用户签字认可的系统技术运行测试报告(含:系统结构图和原理图、系统性能指标数据一览表、系统设备配置一览表、设备运行测试报告,系统运行测试报告、系统功能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3)满足系统技术资料的要求:
1)提供系统和设备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编码手册、主要设备的电路原理图
2)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3)关键设备的入网许可证
5、优惠承诺:按照投标人承诺为准。
6、服务要求
(1)所投货物和系统的免费质量保证期
系统设备由供货商提供三年的免费质保期(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编码器系统和其它系统软件由原厂家提供终生免费升级和维护。
(2)质保期内服务基本要求:
在质保期内,对用户提出的事故或维护要求,中标人的技术维护人员或委托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在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免费维修出现故障的设备或更换损坏的系统设备,免费恢复或升级软件系统。系统软件升级时必须提供本地支持。为用户免费提供必要的必备易损备件或配件。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系统设计问题导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经权威机构鉴定属实的,由中标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另行采购系统或设备而多支付的货物差价、运输费、保险费、检验检测费用及延迟建设周期的损失、差旅费、误工费等)。
提供不少于供货总量8%的前端关键设备和不少于终端总量2%的流转设备(产权归中标人),供系统出现故障时更换,以确保用户的安全稳定播出。
质保期内每年提供系统和终端设备的上门巡检服务。
(3)质保期外服务基本要求:
在质保期外,中标人的维护响应时间与质保期内相同,中标人应负责设备的终身维修及零配件的及时供应。维修费先修理后付费,零配件的购买应先交货后付款。中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报出质保期外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及指导价格。免费提供系统软件的升级服务。质保期外系统年维护费不能超过系统总价的3%。
(4)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要求:
中标人的维修服务机构或委托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维护机构负责提供系统和设备的维护服务。维护机构应建立告警管理和故障处理机制,并提供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程序(包括:流程、处理时间、负责人及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等),服务要求首问负责制,所有服务请求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提供一站式(咨询、受理、申告、监管、技术支持等),统一标准的服务规范,并与用户签订服务质量保障协议。
A、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重庆或成都设有办事处或分公司(允许在中标后2个月内完成开设),有稳定的售后服务队伍。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承诺在签署合同时明确维修方式、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B、在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买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
C、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和生产厂家有责任在保证期内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电话咨询
必须为用户提供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设备器材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现场响应
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或大量设备批次故障,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用户方有足够的设备可正常运行。如果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投标人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5)投标人应为用户提供设备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
7、培训:在签订合同之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免费组织开展用户的设备安装调试人员、操作人员和日常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应提出具体培训内容。
8、设备安装调试方案:投标人提供具体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为广播电视设备(器材)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也可为有线广播电视工程(含“设计、施工、安装、维护”中任意项)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潜在供应商。
3、年检合格、注册资金300万元(含300万元)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国税或地税)。
5、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获取时间:2011年5月12日8:30至5月16日17:30时止(双休日除外)。
报名人须持报名单位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报名单位鲜章),同时在报名现场须现金缴纳投标信誉保证金叁万元,方可报名。
标书售价: 500元/份(广安区广电局用于该项目招标评审开支),售后不退且不得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305室)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5月24日14时50分
投标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7楼会议室
开标日期: 2011年5月24日15时0分
开标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7楼会议室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先生、向先生
其它内容: 2011年4月27日至5月4日为本次公开招标资质条件及产品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征求意见时间,潜在供应商如认为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和产品需求带有倾向性、不合理性或有不明晰的,可书面向广安市广安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或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于2011年5月11日11:30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广安市广安区广播电影电视局(联系人:刘先生、徐先生。联系电话:130*****986/136*****289)或广安市广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先生、向先生。联系电话:0826-2243032),招标采购单位在未收到书面反馈意见的情况下,即按原公告内容于2011年5月12日至16日对外公开报名。如有变更,按变更公告执行。
****************.xls">附件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