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改造工程—机电设施设备应急采购招标公告
吉林省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改造工程—机电设施设备应急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机电设施设备应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技术指标:本次招标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改造工程位于省内143个收费站,具体位置见施工图设计,共计包含151套称重设备(窄条式动态汽车衡)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车尾抓拍摄像机、车身抓拍摄像机、车头摄像车牌识别一体机、称重控制机、超限检测车道控制器、便携式动态称重设备等)。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序号 | 设备 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 |
1 | 称重设备(窄条式动态汽车衡) | (1)车货总质量误差:≤±2.5%,首次检定和后续检定≤±2.5%,使用中误差≤±5%; ②无论在任何路面情况及安装条件下,秤体必须保证检测精度达到上述指标要求。 ③含称重仪表、分车控制设备、灌封材料、安装附件及相关线缆等一整套称重设备 ④含试验检测及法定计量检测等内容。含计重秤外部装饰等。 ⑤含称重控制器: a.机柜要求:采用野外机柜,双层机箱密封设计,并有独立的温控系统; ⑥含轮轴识别设备: a.检测宽度:普通车道≥1200mm,超宽车道≥1600mm; b.识别准确率:≥98%; c.防护等级:IP68; d.工作环境:温度范围:-40℃~+70℃,寒区使用时具备耐低温性能,相对湿度范围:0~95%; e.使用寿命:10年以上; f.具有自诊断功能,发生故障时能够通过信息接口向外部发出故障信息。 注:含防雷接地、机箱、安装辅材及线缆等。 |
2 | 便携式动态称重设备 | (1)最大轴载荷:30t; 注:含便携式检测仪表、防雷接地、安装辅材及线缆等全套设备,不含运载工具。符合《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3 | 车尾抓拍摄像机 | 1、功能要求: (1)抓拍的车辆照片应清晰辨别机动车车型、车身颜色、号牌等基本特征; (2)能自动识别“GA36—92”92式牌照、“GA36.1—2001”(02式牌照)标准民用车牌照、新能源电动汽车专用牌照和97式、04式军用、新武警、港澳式等各种格式汽车号牌; (3)图片采用JPEG编码,以JFIF文件格式存储,压缩因子低于70; (4)可叠加字符,主辅码流均具备自定义剪切区域功能; (5)多码流视频输出:支持H.264、H.265、MJPEG 多种编码方式; (6)根据不同安装位置,可实现对车头、车尾、车侧面图像的抓拍; (7)具有开放的、通用的数据传输接口和传输协议。 2、性能指标要求: (1)符合GA/T497-2016、GA/T995—2012和GA/T832—2014的要求; 注:含立柱、支架、防雷接地、安装辅材及线缆等。符合《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4 | 车身抓拍摄像机 | 技术指标要求同“车尾抓拍摄像机” |
5 | 车头摄像车牌识别一体机 | 技术指标要求同“车尾抓拍摄像机” |
6 | 超限检测车道控制器 | (1)采用低功耗处理器,CPU不低于双核,主频不低于2.5GHz。 (17)含符合交通部及吉林省收费系统软件系统的操作系统软件。 注:置于收费亭内。含显示器、超限检测软件、高清字符叠加器、配电箱扩容等相关软硬件。符合《高速公路称重检测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
2.2合同包划分:本次招标分为4个合同包,具体如下: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台最高投标限价(元/台) | 合同包最高投标限价(元) | 交货地点 | 备注 |
01 | 称重设备(窄条式动态汽车衡,含入口治超软件) | 套 | 79 | 181070 | 延吉、敦化、吉林、靖宇、通化、梅河、伊通各高速公路分公司所属收费站 | 治超模块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 |
02 | 称重设备(窄条式动态汽车衡,含入口治超软件) | 套 | 72 | 181070 | 长春、松原、双辽、白城各高速公路分公司、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公司所属各收费站 | ||
便携式动态称重设备 | 套 | 14 | 47926 | ||||
03 | 车身抓拍摄像机 | 套 | 322 | 7000 | 上述01、02合同包所有的收费站 | ||
车尾抓拍摄像机 | 套 | 322 | 7000 | ||||
车头摄像车牌识别一体机 | 套 | 322 | 5500 | ||||
04 | 超限检测车道控制器 | 套 | 322 | 16000 |
2.3招标内容:以上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含治超软件,不包含土建部分)。
2.4交货期:中标通知书颁发后5天内交付各类设备总量的5%,中标通知书颁发后10天内交付各类设备总量的50%,中标通知书颁发后30天内全部交货。
3.投标人最低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合同包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1)01~02合同包投标人应为称重设备(窄条式动态汽车衡)的制造厂商,在2016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0套的称重设备(窄条式动态汽车衡)销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03合同包投标人应为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在2016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50套抓拍摄像机的销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04合同包投标人应为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在2016年1月1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50套超限检测车道控制器的销售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合同包投标,允许中2个合同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由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含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合同包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浦东路1658号
邮编:130033
联系人:于忠宏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车万里 李洪涛 孙静 梁新通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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