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四中学超市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四中学超市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受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四中学 委托,对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四中学超市招租项目 进行 公开报名 ,该项目已经批准审核。现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四中学超市招租项目标段一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四中学超市招租项目标段二
二、项目编号:招字【2019】65号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承租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四中学校园内(位于校内食堂负一层)
2、承租内容:标段一为昌吉州第四中学校园内南侧超市承租,建筑面积约153平方米。
标段二为昌吉州第四中学校园内北侧超市承租,建筑面积约153平方米。
3、招租内容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具有经营超市的工作经历,信誉好。投标人在以往的服务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投标人必须直接从事承包管理,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委托他人管理。所有销售商品接受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索证齐全,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商品。承包方负责对超市的内部简单装修及设备配置,但必须经过征得学校的同意下,才可实施,不得变动房屋结构和其他设施,承包结束后也不得进行拆卸。无条件接受学校对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品种、经营时间、服务态度以及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2)经营范围:学生日常生活用品;文化体育用品;矿泉水类(农夫山泉、娃哈哈、百岁山、弱碱);面包类(麦趣尔食品厂、喜多粒、金苹果);香肠(金锣牌牛肉、鸡肉肠);纯牛奶、酸奶类(呼图壁西域春奶品、麦趣尔奶品、天润);方便面类(康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统一企业、今麦郎、白象)。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
(3)经营要求:所有商品在商品旁边的醒目位置张贴、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经营者按季度缴纳电费、水费,暖气按年度缴纳。超市内部和周围的清洁卫生、安全工作等为经营者自行负责。
(4)经营时间: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即正常上课、夜自习以及相关课间均不能开门经营,不得扰乱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
(5)承包经营年限: 三年,中标后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注: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因政策调整等原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期内,经营表现好,合同期满,甲方可优先考虑承租事宜。)
(4)承包租金:标段一和标段二均承包租金最低价为10万/年,承包租金最高价为20万/年。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五、投标人报名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或自然人;
2)法人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
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投标人报名要求(本次招租项目二个标段,投标人兼报不可兼中):
法人单位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提供营业执照);有三年以上经营超市的业绩证明;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自然人报名:本人持身份证;不少于50万元的资金证明;有三年以上经营超市的业绩证明;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注:1、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2、如两个标段同时报名,以上资料各个标段分别准备一套留存;3、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六、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7日10:00时-2019年9月11日20:00时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报名。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9月7日10:00时-2019年9月11日20:00时
八、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报名成功后,由报名时的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在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200.00元/份 ,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于报名成功后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贰仟元整 ;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十、公告发布范围: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
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四中学
联系人:石磊
联系电话:152*****588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标签: 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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