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与战略规划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与战略规划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与战略规划采购项目 | 1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谈判时按要求提供);3、供应商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8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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