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升级综保区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升级综保区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升级综保区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内蒙古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升级综保区的委托,采用询价的方式择优选定“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升级综保区
招标编号:JHZB19Z-10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1 | 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1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2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09月08日至2019年09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并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4、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或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2日10:00时;地点: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升级综保区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9年9月12日10:00时;地点: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升级综保区会议室。
六、保证金保证金
户 名:内蒙古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
行号:********0302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升级综保区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金海路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升级综保区
联系人:呼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嘉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鹏欣金游城4号公寓82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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