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汤泊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竣工测量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芜湖县汤泊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竣工测量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现对“芜湖县汤泊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竣工测量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芜湖县汤泊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竣工测量项目(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SWJ*******号。
3、项目限价:4.00万元。
4、招标内容:芜湖县汤泊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程经市水务局批复建设实施,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拟对该工程土方工程量进行测量。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工程测量丙级以上资质;
3、投标单位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报价
1.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并注明货物的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等。
2.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若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采购小组有权否决该报价。
3.报价应包含现场检测、报告提交、交通通讯、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二次复核、税金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服务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质量、时间及地点
1.地点:芜湖县
2.时间:与工程期同步。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及相关规范要求)。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单位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应标明“正本”,另一份应标明“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则以正本为准;
2. 投标单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在2019年9月16日上午9时前递交到芜湖县水务局综合管理股。
地址:芜湖县行政2号楼10楼芜湖县水务局1006室
收件人:盛青峰联系电话:139*****185
3.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4.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报价函(见附件)
(2)分项报价表(见附件)
(3)规格参数(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自行添加)
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付款方式
按要求完成全部测量任务并且出具报告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七、成交方法
1、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应当对招标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的未成交的投标单位。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八、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
九、其他
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芜湖县水务局
联系人:盛青峰
联系电话:139*****185
附件:招标文件.docx
2019年9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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