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九台区融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九台区群众文化体育中心委托运营单位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融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九台区群众文化体育中心委托运营单位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九台区群众文化体育中心委托运营单位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体育服务/体育场馆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融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九台市公告时间2019年09月09日09:20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3日13:30
资格审查日期2019年09月2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696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融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曙光大街2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纪先生133*****696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之洲上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霍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九台区群众文化体育中心委托运营单位采购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九台区群众文化体育中心委托运营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DXMGL-2019-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6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融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曙光大街209号

联系方式:纪先生133*****6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霍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之洲上邻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70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9年09月09日 09:00至2019年09月16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长春市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之洲上邻)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委托运营单位应当在北京时间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长春市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之洲上邻)办理报名手续并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2)办理报名手续时,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主体资格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有1项及以上类似规模的项目运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 财务状况申请人近三(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记录视为无效投标;(3)“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5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3)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9-09-2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3日 13: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长春市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之洲上邻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九台区群众文化体育中心委托运营单位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3、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

4、采购范围:九台区群众文化体育中心设施范围内的委托运营。

4.1、设施范围

本项目拟委托运营设施包括:“三馆两场”,三馆为篮球馆、游泳馆、综合馆,两场为文化广场、体育场。其中:

(1)篮球馆建筑面积17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00㎡;地下建筑面积2000㎡),建筑用地9000㎡;

(2)游泳馆建筑面积8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00㎡;地下建筑面积1000㎡),建筑用地4200㎡;

(3)综合馆建筑面积223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000㎡;地下建筑面积1300㎡),建筑用地5600㎡;

(4)文化广场用地24000㎡,设置广场雕塑2组、音乐喷泉1座、文化景墙1座,广场LED屏1套,座椅20套;

(5)室外篮球场及网球场用地6100㎡,其中篮球场8个,用地4800㎡;网球场2个,用地1300㎡;体育场用地21000㎡,其中主席台建筑面积400㎡;

(6)道路用地6187㎡,停车泊位1235个;绿化用地26757㎡;路灯30盏;广场灯10盏;草坪灯60盏;垃圾箱60个。

4.2、运营范围

承包人对运营范围内设施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并有负有运营维护义务,但是没有处分权。

5、采购标准:满足《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及《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LDXMGL-2019-010

招标条件

为提高九台区群众文化体育中心运营效果及能力,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服务效率。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委托运营单位,现邀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的委托运营单位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并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九台区群众文化体育中心委托运营单位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2.3 项目总投资:约7亿元。

2.4 采购范围:九台区群众文化体育中心设施范围内的委托运营。

2.4.1 设施范围

本项目拟委托运营设施包括:“三馆两场”,三馆为篮球馆、游泳馆、综合馆,两场为文化广场、体育场。其中:

(1)篮球馆建筑面积17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000㎡;地下建筑面积2000㎡),建筑用地9000㎡;

(2)游泳馆建筑面积8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00㎡;地下建筑面积1000㎡),建筑用地4200㎡;

(3)综合馆建筑面积223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000㎡;地下建筑面积1300㎡),建筑用地5600㎡;

(4)文化广场用地24000㎡,设置广场雕塑2组、音乐喷泉1座、文化景墙1座,广场LED屏1套,座椅20套;

(5)室外篮球场及网球场用地6100㎡,其中篮球场8个,用地4800㎡;网球场2个,用地1300㎡;体育场用地21000㎡,其中主席台建筑面积400㎡;

(6)道路用地6187㎡,停车泊位1235个;绿化用地26757㎡;路灯30盏;广场灯10盏;草坪灯60盏;垃圾箱60个。

2.4.2 运营范围

承包人对运营范围内设施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并有负有运营维护义务,但是没有处分权。

2.5 采购标准:满足《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及《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相关要求。

合作模式

3.1 运营期:本项目委托运营期十二(12)年。

3.2 委托模式

(1)与选定的委托运营单位签署委托运营协议,同时授予运营单位运营权,并由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

(2)运营单位负责项目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维修工作,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3)项目运营期内,接受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委托人对运维服务进行的绩效考核,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费用。

(4)项目运营合作期满后,运营单位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的移交给招标人。

3.3 上述事项最终以采购文件的具体设定为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主体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4.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有1项及以上类似规模的项目运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3 财务状况

申请人近三(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解: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③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4.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有记录视为无效投标;

(3)“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

4.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3)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2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由采购人依法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5.3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委托运营单位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委托运营单位仍不够3家的,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和提交

(1)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委托运营单位应当在北京时间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长春市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之洲上邻)办理报名手续并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2)办理报名手续时,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未报名的申请人不能参与资格预审,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4)报名的申请人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19年9月23日13:30前提交,提交地点为长春市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之洲上邻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九台区融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曙光大街209号

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133*****6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利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之洲上邻

联系人:霍女士

电话:****-********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 委托 体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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