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宜高速公路金秋湖停车区功能完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内宜高速公路金秋湖停车区功能完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内宜高速公路金秋湖停车区功能完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翠发改发【2019】4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翠发改【2019】比选备案第72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宜宾市翠屏区邱场镇人民政府
2.2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邱场镇内宜高速公路金秋湖停车区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包含挖方28000m3、填方58000 m3、沥青混凝土道路约8900㎡、室外混凝土硬化12000㎡、防护与加固工程设施7552m3、边沟1600米、2道涵洞的延伸改造、总平配套的水电及绿化景观、1座2.6米宽人行天桥长约45米、新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580㎡),包括一层的停车区服务用房、配电房、水泵房,交通工程及施工保通措施。2.4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2745.79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补贴及翠屏区财政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2745.79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市政公用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2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09月03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2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翠屏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宜宾市翠屏区复兴街54号)。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sczbb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宜宾市翠屏区邱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邱场镇内宜高速公路金秋湖停车区3楼
邮 编:644000
联 系 人:范美平
电 话:****-*******
传 真:****-*******

2019年08月28日(上网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区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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