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助航灯具配件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助航灯具配件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助航灯具配件采购二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助航灯具配件采购,项目业主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项目概况: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助航采购灯具配件,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包。
包1:助航灯具配件,包含进近灯具、跑道灯具、滑行道灯具、风向标等;
包2:助航灯光调光器、监控系统、顺序闪光灯配件等;
包3:助航灯光滑行引导标记牌、隔离变压器配件等;
包4:助航灯具配件,包含进近中线灯,进近侧边灯、顺序闪光灯、跑道边灯、精密进近航道指示器等。
2.3供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30天内运抵甲方指定位置。
2.4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标准,质量要求合格。
2.5项目估算:包1:30万元,包2:10万元,包3:10万元,包4:20万元。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
(2)资质要求:所投标设备须为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已通告的设备;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助航灯光设备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信誉要求: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比选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进行投标报名将报名资料传真至 /(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传真号码)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mhgcdf@qq.com (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业绩证明资料,以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需加盖参选人公章。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1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详细地址)购买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8日16时00分,地点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机场路3500号行政办公楼220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 系 人:张硕
电 话:****-********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顺义区首都机场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邮 编: 100621
联 系 人:董峰、王玥桥
电 话:***-********-***、824; 158*****308
邮 箱:mhgcdf@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帐 号:0200 3000 1910 0000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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