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学校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三所学校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横河镇三所学校消防改造工程
招 标 公 告
(编号:2011——14)
1、招标人:横河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横河镇三所学校消防改造工程
3、工程地点:横河镇
4、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约25万元
6、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7、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质量要求:合格
10、工期要求:40日历天
11、承包单位资质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相应叁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及质量员要求:质量员一名,施工员一名,安全员(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一名(专职安全员)。
12、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前以现金形式提缴。
13、报名时间:2011年 5月 3日至2011年 5月5日。
上午8:00-10:30,下午2:00-4:30。
14、报名地点:横河镇便民服务中心3#窗口
15、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工作手册(或业绩簿)和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业绩簿及三类人员考核证(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业绩簿、企业业绩簿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6、本次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料:
(1)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携带下列原件到场: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委托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工作手册(或业绩簿)和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业绩簿及三类人员考核证(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业绩簿、企业业绩簿。外地企业另需提供进慈施工临时交易证(或进慈备案手续)原件。
(2)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A、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或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B、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C、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7、本次工程评标采用慈政办发﹝2010﹞168号文件中的控制价法。
18、投标报名单位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络媒体或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18、资格审查时按后报名先审查次序进行。
横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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