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二次)招标公告
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二次)招标公告
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询价函(二次)
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询价函(二次)
第一部分:询 价 函
我中心受临泉县第四中学的委托对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编号: C********
2、项目名称: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见附件(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配置必须不低于询价函配置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5、报价函构成:
5.1报价函封面;
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5.3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4由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有更为详尽的产品说明;
5.6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函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编排报价文件,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关资料作无效报价处理的风险。
6、报价要求:
6.1报价依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6.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废标处理。
6.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6.4本次询价采购所涉及的产品必须满足质量要求,等于或优于所提供的技术参数;
6.5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税费、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相关费用。
7、报价函递交:(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8、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注: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原厂家质保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次所采购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1)不接受现金支票或现金,采用银行汇款;(2)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转到收款单位;收款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泉支行 帐号:****************7899
10、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自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好并交付使用。
11、供应商把货物交付给采购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付款条款支付货款。
12、评审原则:
12.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在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12.2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12.3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优劣顺序等因素确定候选供应商排序。
12.4本次询价采购中如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3、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11年5月4日上午9:00
报价函递交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开标一室。
14、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5月4日上午9:00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迟到的供应商或保证金未按时提交的,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报价。
15、开标现场验证(均为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可提供有效年检的证件复印件,但是此复印件必须附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证明。
17、联系方式:
采购人代表:周德远 电话:********8261
项目负责人:刘德华 电话:****-*******
联系地址: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监督电话:****-*******(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成交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1年4月28日
附件: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询价函(二次)
第一部分:询 价 函
我中心受临泉县第四中学的委托对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编号: C********
2、项目名称: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见附件(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配置必须不低于询价函配置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5、报价函构成:
5.1报价函封面;
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5.3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4由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有更为详尽的产品说明;
5.6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函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编排报价文件,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关资料作无效报价处理的风险。
6、报价要求:
6.1报价依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6.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废标处理。
6.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6.4本次询价采购所涉及的产品必须满足质量要求,等于或优于所提供的技术参数;
6.5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税费、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相关费用。
7、报价函递交:(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8、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注: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原厂家质保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次所采购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1)不接受现金支票或现金,采用银行汇款;(2)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转到收款单位;收款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泉支行 帐号:****************7899
10、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自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好并交付使用。
11、供应商把货物交付给采购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付款条款支付货款。
12、评审原则:
12.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在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12.2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12.3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优劣顺序等因素确定候选供应商排序。
12.4本次询价采购中如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3、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11年5月4日上午9:00
报价函递交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开标一室。
14、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5月4日上午9:00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迟到的供应商或保证金未按时提交的,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报价。
15、开标现场验证(均为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可提供有效年检的证件复印件,但是此复印件必须附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证明。
17、联系方式:
采购人代表:周德远 电话:********8261
项目负责人:刘德华 电话:****-*******
联系地址: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监督电话:****-*******(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成交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1年4月28日
附件: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询价函(二次)
第一部分:询 价 函
我中心受临泉县第四中学的委托对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编号: C********
2、项目名称: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见附件(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配置必须不低于询价函配置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5、报价函构成:
5.1报价函封面;
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5.3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4由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有更为详尽的产品说明;
5.6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函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编排报价文件,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关资料作无效报价处理的风险。
6、报价要求:
6.1报价依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6.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废标处理。
6.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6.4本次询价采购所涉及的产品必须满足质量要求,等于或优于所提供的技术参数;
6.5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税费、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相关费用。
7、报价函递交:(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8、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注: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原厂家质保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次所采购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1)不接受现金支票或现金,采用银行汇款;(2)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转到收款单位;收款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泉支行 帐号:****************7899
10、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自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好并交付使用。
11、供应商把货物交付给采购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付款条款支付货款。
12、评审原则:
12.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在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12.2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12.3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优劣顺序等因素确定候选供应商排序。
12.4本次询价采购中如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3、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11年5月4日上午9:00
报价函递交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开标一室。
14、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5月4日上午9:00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迟到的供应商或保证金未按时提交的,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报价。
15、开标现场验证(均为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可提供有效年检的证件复印件,但是此复印件必须附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证明。
17、联系方式:
采购人代表:周德远 电话:********8261
项目负责人:刘德华 电话:****-*******
联系地址: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监督电话:****-*******(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成交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1年4月28日
附件: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询价函(二次)
第一部分:询 价 函
我中心受临泉县第四中学的委托对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编号: C********
2、项目名称: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见附件(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配置必须不低于询价函配置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5、报价函构成:
5.1报价函封面;
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5.3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4由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有更为详尽的产品说明;
5.6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函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编排报价文件,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关资料作无效报价处理的风险。
6、报价要求:
6.1报价依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6.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废标处理。
6.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6.4本次询价采购所涉及的产品必须满足质量要求,等于或优于所提供的技术参数;
6.5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税费、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相关费用。
7、报价函递交:(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8、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注: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原厂家质保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次所采购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1)不接受现金支票或现金,采用银行汇款;(2)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转到收款单位;收款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泉支行 帐号:****************7899
10、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自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好并交付使用。
11、供应商把货物交付给采购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付款条款支付货款。
12、评审原则:
12.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在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12.2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12.3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优劣顺序等因素确定候选供应商排序。
12.4本次询价采购中如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3、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11年5月4日上午9:00
报价函递交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开标一室。
14、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5月4日上午9:00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迟到的供应商或保证金未按时提交的,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报价。
15、开标现场验证(均为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可提供有效年检的证件复印件,但是此复印件必须附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证明。
17、联系方式:
采购人代表:周德远 电话:********8261
项目负责人:刘德华 电话:****-*******
联系地址: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监督电话:****-*******(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成交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1年4月28日
附件: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询价函(二次)
第一部分:询 价 函
我中心受临泉县第四中学的委托对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项目(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编号: C********
2、项目名称: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见附件(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配置必须不低于询价函配置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5、报价函构成:
5.1报价函封面;
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5.3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4由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有更为详尽的产品说明;
5.6供应商认为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函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填写并按上述顺序要求编排、装订成册及编制文件目录以方便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按上述要求制作和编排报价文件,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相关资料作无效报价处理的风险。
6、报价要求:
6.1报价依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6.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供应商不同意按此修正的作废标处理。
6.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6.4本次询价采购所涉及的产品必须满足质量要求,等于或优于所提供的技术参数;
6.5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款、税费、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相关费用。
7、报价函递交:(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8、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注: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提供原厂家质保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次所采购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9、投标保证金:贰万元;(1)不接受现金支票或现金,采用银行汇款;(2)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转到收款单位;收款单位: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泉支行 帐号:****************7899
10、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自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送到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好并交付使用。
11、供应商把货物交付给采购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合同付款条款支付货款。
12、评审原则:
12.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在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12.2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12.3如有效最低报价相等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优劣顺序等因素确定候选供应商排序。
12.4本次询价采购中如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3、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11年5月4日上午9:00
报价函递交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开标一室。
14、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5月4日上午9:00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迟到的供应商或保证金未按时提交的,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报价。
15、开标现场验证(均为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可提供有效年检的证件复印件,但是此复印件必须附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证明。
17、联系方式:
采购人代表:周德远 电话:********8261
项目负责人:刘德华 电话:****-*******
联系地址: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监督电话:****-*******(如果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在成交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1年4月28日
附件: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配置要求 | 数量 |
1 | 办公便携式笔记本电脑 | ① 参考品牌;惠普,戴尔,联想 ② 显示屏:≥14.1LED背光屏 ③ CPU:Intel Core2 I5 480;主频≥2.66G ④ 主板芯片组:Intel HM55 高速主板芯片组 ⑤ 内存:2GB DDR3 ⑥ 显卡类型:≥512M独立显卡 ⑦ 硬盘:500GB SATA(5400转) ⑧ 光驱:内置托盘式DVD-RW,带刻录功能 ⑨ 摄像头:集成130万高清摄像头 ⑩ 指取设备:触摸板 ? USB接头: 个数≥3;视频输出:VGA; 1个高清视频接口HDMI; ? 读卡器:多合1读卡器 ? 电源接口,网线接口,耳机输出接口,麦克风输入接口,内置扬声器,内置麦克风 ? 电池类型:6芯锂电池(要在产品参数中标明配给该型号的电池续航时间及电池容量) ? 网络:集成10/100M/1000M高速以太网卡;802.11b/g/n无线网卡 ? 操作系统:正版 Windows7 Home Basic家庭普通版系统(附送正版光盘) ? 随机附件:锂电池,电源适配器,说明书,原厂正版Windows7系统安装软件,原厂电脑包一个,鼠标一个 | 95台 |
产品技术及服务要求: ① 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交货 ② 服务:三年原厂免费质保 ③ 所投产品需具备节能及环保证明,并附证明文件。 | |||
备注: |
报价函封面
报 价 函
项目编号:C********
项目名称: | 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 |
采购人名称: | 临泉县第四中学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 (加盖公章) |
采购监督: | 临泉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截止日期: |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报价函资料目录
1、报价单 页
2、相关资质证件 页
3、售后服务承诺书 页
4、产品说明 页
5、其他材料 页
报价单
项目名称:临泉县第四中学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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