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西天尾镇北大安置房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荔城区西天尾镇北大安置房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荔城区西天尾镇北大安置房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荔城区西天尾镇人民政府拟公开选择北大安置房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名称:北大安置房绿化景观改造工程
2、地点:西天尾镇北大村
3、概况:
4、总投资额(预算):约180万元
二、代理范围
编制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等相关文件,经有关部门备案后送交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业主不得将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编制业务在场外另行委托。
三、代理服务费
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人民币玖仟元(小写:9000元)包干,(含所有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施工招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且已在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备案的代理机构。
五、应提交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它人员参加报名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告时间(3个工作日)
2011年4月27日下午三时起至2011年4月29日下午4时止
七、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1、由业主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对,从符合资格条件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
2、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招标工作要求
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3天内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领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附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光盘)、招标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签订合同。
3、工程量清单误差导致工程预算价误差(以有关文件规定的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不得大于±3%;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5、中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业主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并不予退还其预交保证金。
九、材料提交时间(即抽取中介前半小时)为:2011年4月29日下午4时起至4:30时止。逾期不予接收。
十、抽取地点: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
业主(公章):
联系人:李雪琼联系电话:13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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