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拍卖]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综合维修段长阳报废轨道车处置谈判公告

[废旧物资拍卖]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综合维修段长阳报废轨道车处置谈判公告

第一章谈判公告

处置编号:YCWXGT-********

1. 谈判条件

本项目根据 《武汉局集团公司物资部关于宜昌综合维修段自行处置长阳报废轨道车申请的复函》及《宜昌综合维修段关于印发《宜昌综合维修段报废物资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宜综维材〔2019〕139号文件相关条款,经集体决策,决定对长阳报废轨道车采用公开谈判方式进行处置。

2. 谈判内容

GT-001(报废轨道车2辆),共计68.3吨。

本次公开谈判处置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3. 回收商资格要求

3.1本次公开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本次公开谈判的回收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谈判公告附表。

3.3谈判申请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4.1本公告在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pt.whrailway.cn:7001/index.jsp)上发布。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9年09月09日08:00时至2019年09月16日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报名方式及谈判文件的获取:谈判申请人请于2019年09月09日至2019年9月1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综合维修段报名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yczhwxdclk@163.com,并与联系方式中的联系人确认后获取谈判文件电子版。

5.3谈判申请人递交谈判申请文件前必须和联系方式中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后前往报废轨道车存放地点查看现场。进入现场查看时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综合维修段相关安全规定。谈判申请人递交谈判申请文件后则视同已经前往报废轨道车存放地点查看过现场,不得以现场解体、运输条件等理由更改谈判申请文件。

6.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9年09月 25日14:30分,谈判时间及递交谈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9月25 日15: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综合维修段408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他说明

谈判申请人在获取谈判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谈判的,应在本项目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处置人,并说明不能参加谈判的原因,否则将按照《武汉铁路局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8. 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综合维修段材料科

电话:(市)****-******* (路电): 015-52645

传真:(市)****-******* (路电): 015-52285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大桥巷9号

邮编:448000

邮编:448000

谈判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及

包件名称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材质

谈判申请人资格条件

解体及运输条件

税率(%)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GT-001(报废轨道车)

报废轨道车2辆

68.3

钢铁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报废物资(再生资源)经营资质的回收企业,或以报废物资作为原材料的生产企业。 2.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详见附件:长阳报废轨道车解体方案

3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长阳站工务维修线

1.成交回收商负责轨道车解体作业,我段吊机现场配合作业,解体后我段轨道车运输至宜昌东折返段工务线移交回收商。

2.报废轨道车2辆合计数量68.3吨为估算数量,按每吨不含税单价报价。发货、结算数量以双方签认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3.计重方式:过磅。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宜昌综合维修段报名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营业执照编号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注册资金


电子邮箱


企业经营范围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姓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投标项目

(投多个包件时依次填写)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


企业所具备资质

(对应招标公告资质要求应答)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其它


附件:长阳报废轨道车解体方案

车号:07190/07199

解体施工位置:长阳工务线

配合车辆需求:轨道车2台、吊机平板2台

一、基本方案:

1、封锁长阳站3道,轨道车天窗点内停靠长阳站3道,紧靠长阳工务维修线报废车,配合解体后的吊装工作,具体位置见下图

报废车位置

配合吊装轨道车位置

2、长阳站3道封锁时间为19:30至00:30,根据解体施工进度提报封锁天窗计划,直至报废车解体施工结束。报废轨道车的解体、吊装作业只能在天窗时间内作业。

3、轨道车吊装限重1.2吨,起吊高度4米(线路中心线至吊臂顶端),吊装作业执行《轨道车管理规则》第七十三至七十六条之规定。吊机操作人员由动力设备车间指派胜任人员担任,回收商提供轨道车随车起重机吊钩以下的各类吊装锁具及吊装配合人员,并对锁具的质量及配合人员的安全负责。

4、回收商负责报废材料的吊装配合、捆扎,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装载平车须有墙板,装载时合理利用装载空间,用篷布或绳网覆盖后固定于车体上,严禁货物超高、超宽、超重。零散料较多时(超过一层摆放),应用篷布覆盖后用粗麻绳与车体覆盖捆扎,防止被风吹起,或绳网覆盖,绳网与车体有可靠的连接。

5、当日作业点毕,现场必须工完料清。

6、2台吊机平板装满后,由材料科现场负责人和轨道车司机确认安全后,轨道车转运至宜昌东折返段工务线。回收商负责装卸至运输车辆。

7、如一次未能解体完毕,按上述程序申报天窗再次进场作业。

二、防护要求:

1、回收商应积极与材料科协调,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天窗计划,由材料科与宜昌东综合车间对接,长阳站3道封锁施工天窗由宜昌东综合车间负责申报。

2、天窗施工期间由宜昌东综合车间提供驻站、工地防护。

三、其他

1、解体位置为站内桥梁地段,步行板上严禁堆放解体材料。

2、调车及施工作业不能影响供电作业车正常作业。

3、拆解报废车施工期间作业必须听从指挥,必须严格执行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人员路线走行、进出网、施工期间的安全由回收商负责。

四、附现场图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轨道车 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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