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环境保护局浏阳市七处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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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环境保护局浏阳市七处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浏阳市七处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七处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 政府采购编号:浏财采计[2019]0034 委托代理编号:HNDTC2019-CG(HW)-019-浏阳 采购项目预算:*******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 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资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资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的组成)。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6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相应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6月4日17:00时至2019年6月12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浏阳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浏阳市复兴中路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市集里街道民俗文化步行街72号 联 系 人:张灿 电 话:****-******** 九、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拾贰万元整(人民币)。 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4.1投标人须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下方“我要投标”,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子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单准确填写银行付款账单。投标人可通过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项目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柒万贰仟贰佰元整,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须包含此费用。 2、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 (2)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4)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5)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 (6)制作、发布中标信息公告。 (7)发送供应商中标通知书。 (8)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 (9)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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