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环网柜防护箱资格预审公告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环网柜防护箱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并委托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招标采购的环网柜防护箱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预审结果有效期自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项目招标采购相关分标仅接受本次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参加投标。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用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
序号 |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备注 |
1 | 环网柜防护箱 | 环网柜防护箱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通用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如有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1)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3)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正常,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4)被列入“黑名单”、明确清退的企业。
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有必要的生产设备:数控折弯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数控冲床(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数控剪板机(或具备折剪冲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2、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定试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其中耐紫外线(UV)辐射不少于1500小时,湿热、盐雾试验时间到底60天以上。
4.审查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9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 招标代理 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格式)。
注:请将报名的标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等信息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手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将在报名截止当日发送至所有投标人邮箱。
5.2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按预审标段发售,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费只接收以单位名义的网银汇款或银行电汇,不接收以个人名义的汇款和现金汇款。资格预审文件费可合并汇款,汇款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具体预审标段,确保资格预审文件费在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到账。
5.3关于资格预审文件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潜在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不接受个人交款)。
(2)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
汇款摘要:HD3-*******-包x(内容: 标书费)
(3)发票领取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203号二楼226室。
发票领取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30分至11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所有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6.2本次资格预审工作采用集中评审形式。请申请人注意按规定的递交地址和时间递交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203号一楼开标室
联系方式:****-********,188*****580
6.3报名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需按物资类别制作一套完整的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若副本内容与正本不一致,电子版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导致申请失败的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6.5供应商资格预审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主动提交任何补充文件。
6.6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为自动应答状态,以便及时澄清相关问题(如:申请文件部分内容模糊不清等问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电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杭州市建国南路203号228室
招标人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188*****580
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9.其他事项
9.1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股权证明材料(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涉及更名的应提供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该证明材料应是在工商系统查询后导出的材料并加盖工商局企业档案查询章。
(2)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2018年连续三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4)合同业绩复印件及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发票金额应与合同金额对应,多次开具发票的应同时提供,发票应复印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出口业绩需提供报关单。
(5)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如需要)。
(6)生产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7)试验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8)申请人须具申请投标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提供高级职称人员、设计研发人员、专职生产、技术人员及试验人员花名册、证书等凭证。设计研发相关的图纸等,以及软件管理、设计研发使用的软件清单等。获得专利情况、参与标准制定情况、产品获奖情况等相关证书,以及参与的重大项目合同或证书。
(9)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生产厂房布局、环境应满足生产需要,并提供厂区平面图。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乡镇及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10.合规声明
资格预审文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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