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名法律顾问为本司提供法律服务。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株洲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株国资〔2019〕19 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法律顾问
二、选聘法律顾问的基本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4.个人工作单位在律师事务所;
5.个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
6.近三年内,受聘代理委托方诉讼、仲裁,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或担任委托方法律顾问,未出现其所负责的合同、协议事项,因条款问题出现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
7.个人入选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 (详见株法建办[2018]3号"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花名册")。
三、聘用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1.对制定修改公司章程、重要规章制度,企业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4.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5.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四、服务期限
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选聘法律顾问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壹年,具体日期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五、报名的有关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9月13日
2、报名方式:邮寄、电子邮件
3、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278号公交基地)
邮箱:********3@qq.com
联系电话:182*****050钟女士
4、报名需提供资料:
(1)《株洲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聘用法律顾问备案表》;
(2)法律顾问人员情况简介: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证明其具有办理法律事务经验和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六、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公布报名条件,接受社会咨询。
2.报名阶段:在规定时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根据要求进行报名。
3.审核:委托方对报名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4.确定拟聘人选:对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法律顾问,根据其执业经历、执业质量、服务态度、职业操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计分,依据得分排序确定拟聘法律顾问人选。
5.备案。本司拟聘法律顾问人选确定后,由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门按规定要求报市国资委备案。
6.签订聘用合同。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在合同期满后可以优先续签。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株洲公交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标签: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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