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坝营镇龙王庙村(王家院子)通2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坪坝营镇龙王庙村(王家院子)通2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1.1坪坝营镇龙王庙村(王家院子)通2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建设工程已由咸交通函【2019】20号、咸交通函【2019】43号、咸农路文【2019】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
1.2招标编号:HBDYCG-ESXF-19029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排水沟、挡土墙、水泥混泥土面板、混泥土涵管、波形钢护栏、道路交通标志牌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2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94元(此预算价为本项目最高报价,凡超过此预算的投标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3建设地点: 坪坝营镇。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注册证书),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4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且未同时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
3.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磋商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于2019年9月10日-9月17日由供应商自行下载磋商文件(见附件)。
6.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6.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上午9:00时。
6.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的地点为: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咸丰县坪坝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2*****2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大坝村11组清水走廊(和平酒楼后)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76*****447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9日
标签: 公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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