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污水处理厂围墙及厂外道路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金桥污水处理厂围墙及厂外道路施工和监理招标公告
经内发改投字[2010]第2242号文件批准,受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围墙及厂外道路施工和监理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围墙及厂外道路施工和监理
二、项目编号:NMHXDZB11-05
三、本次招标项目为:两个标段
其内容: 第一标段: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围墙及厂外道路施工;
第二标段: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围墙及厂外道路施工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
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施工资质;
4、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代理机构全称:内蒙古弘信达建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六、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75号煤炭科学研究院大楼513室(大台加油站南侧)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秦亚萍 郝进红
电话(传真)0471—*******
联系电话:150*****344 151*****498
八、报名方式与时间:2011年4月28日至2011年5月1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埠单位若需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网址及联系人、拟投标段传真到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开户银行:呼和浩特市金谷农村合作银行大台分理处
邮政编码:010010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