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招标公告

附件:

苏州悦思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姑苏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YS2019-GS-G-003

二、项目名称: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采购预算:壹佰捌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00)

五、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采购内容: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一)项目概况: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编号

名 称

配置人员(人)

1

区联合调解工作室

3

2

法院对接室

2

3

劳动争议

2

4

各街道调委会

19

小计:

26

(二)详细要求:1、调解人员年龄要求分别为: 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人员须品行端正,素质良好,没有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良记录,曾在机关、事业单位、社区(村)等工作过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最终招聘的人员在确定前须遵循采购单位意见,采购单位对人员招聘的过程有权参与及提出意见,如果中标单位不采纳或者不理睬采购单位合理意见的,采购单位有权不接受中标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2、调解员由中标单位统一安排及管理。由采购单位委派工作人员指导调解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人民调解和其他工作,进行业务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其尽快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内容,掌握工作开展的方式方法。若调解员在工作中出现违规或者严重错误的,经采购单位发现核实后告知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对调解员的一切行为作恰当的处理,但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扣发调解员工资。如遇扣发工资须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才能扣发,扣发的费用不纳入中标单位的管理费及成本费用中。

3、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考核的实施途径包括:(1)每月工作例会;(2)调解员不定期考核情况;(3)调解员的工资发放等情况;(4)信息宣传;(5)中标单位遵守协议情况等。

4、中标单位应每月组织调解员开展工作例会,内容包括以会代训、业务交流、参观学习等。如因故暂停当月例会的,中标单位应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每年例会总数不少于9次。例会考核以会议记录、签到、照片等材料为准,并报备采购单位。每月工作例会费用应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开展每年例会少于9次的,如每少一次,采购单位每次可扣减管理费1000元人民币。

5、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指派的调解员开展不定期考核,可依托各调解组织具体实施,还可根据各调解组织对中标单位指派调解员的实际反馈作为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调解员出勤、遵守调解各项规定、卷宗制作、业务信息录入、违法违纪等情况。采购单位根据不定期考核情况来评定中标单位的服务成效,并与费用的支付相挂钩。采购单位有权根据不定期考核情况暂扣或扣减中标单位的管理费。

6、采购单位在对中标单位调解员的不定期考核中,发现调解员在一个季度内存在2次以上无故缺勤的、工作态度消极、不能认真完成调解任务、违法违纪或不遵守相关保密原则和调解工作规章制度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调解员。

7、调解员的年度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依据对调解员的不定期考核情况开展评价。调解员的年度评价作为发放奖励工资的依据。

8、中标单位应每月向采购单位报备调解员的工资发放清单,清单内容包含调解员工资、人员变换情况等。如中标单位未报备当月调解员工资发放清单,每次采购单位可扣减管理费1000元人民币。中标单位在工资发放中存在私自截留的,采购单位可暂扣或扣减中标单位的管理费。

调解员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奖励。调解员的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人民币。调解员的绩效工资为每人每月200元人民币,绩效工资每季度发放一次。

中标单位应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奖励。年度考核奖励依据调解员年度评价等次开展,评定优秀6名、良好14名、合格6名,优秀奖励人民币1600元/年、良好奖励人民币1200元/年、合格奖励人民币800元/年;调解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如有结余,应纳入年度考核奖励总额;年度考核奖励方案由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共同制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9、信息宣传每年2篇见报,如每少一篇,甲方每次可扣减管理费1000元人民币。

10、最终按照实际用工人数结算支付金额。报价包含所有税费,由采购单位根据发票金额支付。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A、服务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资格性审查资料:

(1)投标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须按以上要求提供一份《资格性审查资料》;要求《资格性审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装袋密封,每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②《资格性审查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单位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须递交《资格性审查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原件(或公证件),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将在评标结束后退回。

③《资格性审查资料》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合格的服务商方可参与评标。

八、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服务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姑苏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姑苏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姑苏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服务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姑苏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服务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姑苏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服务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服务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并且供应商需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否则不予受理。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招标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4、现场递交文件

4.1报名服务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4.2现场解密: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服务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服务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本项目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须将资格性审查资料单独装订成册,纸质响应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原件)须在响应时间截止前提交,如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评标。

6、供应商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业务咨询)。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交纳保证金(非现金形式):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随同招标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外地供应商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以银行本票方式),由代理机构当场开具有效收据,逾期拒收。投标单位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1)到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本票或者汇票的;

(2)提交的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苏州悦思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

帐号:****************6

注:需注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保证金”字样

十、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9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开始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15: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K504公开开标大厅(四)[政府采购]

十一、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9月30日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K504公开开标大厅(四) [政府采购]

十二、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月琴、史云路 联系电话:185*****565132*****115 传真:********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外五泾弄6号(阊门饭店内5号楼3楼C301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地址: 苏州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十三、公告期: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19年9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调解 纠纷 矛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