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基础化学实验室中央台、边台实验家具等一批设备采购
福建农林大学基础化学实验室中央台、边台实验家具等一批设备采购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农林大学
乙方: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XFZ[GK]*******的福建农林大学基础化学实验室中央台、边台实验家具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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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基础化学实验室中央台、边台等实验家具 | 1 | 批 | 国内 | 299360 | 299360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1 | 1-2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基础化学实验室通风橱及配套设备 | 1 | 批 | 国内 | 700000 | 700000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1 | 1-3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基础化学实验室智慧黑板及配套设备 | 1 | 批 | 国内 | 198640 | 198640 | 创维等 | 4HG100-29等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在合同生效后45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农林大学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终验收合格后现场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质量免费保修期:3年,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验收标准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或设备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验收程序和方法出厂检验乙方在设备出厂前,按合同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设备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第1.2.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中标人自检设备在安装地安装完毕后,要求乙方对所有设备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验收与最终验收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一同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安装完毕后,乙方派有设备调试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调试,按验收指标逐项测试,直至全部达到要求。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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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货到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运行一个月后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清100%合同款,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注: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付款方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说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3%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设备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质保期结束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本项目结束。。
10、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延迟交货的,协商处理,未果交由仲裁部门。每延迟一天支付甲方货款0.2‰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货款金额0.5%;不能交货的支付甲方不能交货货款0.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天支付乙方0.2‰违约金;若甲方非因产品质量问题拒不付款的,乙方有权收回产品,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农林大学 | 乙方: | 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3号楼10层 |
单位负责人: | 兰思仁 | 单位负责人: | 林健津 |
委托代理人: | 林榕光 | 委托代理人: | 黄奎章 |
联系方法: | 林老师/137*****734 | 联系方法: | 152*****931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农大支行 | 开户银行: | 工行美仁宫支行 |
账号: | 131*****040000016 | 账号: | ****************968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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