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质疑供应商:凉山州丰瑞达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西郊乡长安村二组97号
邮政编码:615000
法定代表人:林玉超 联系电话:177*****660
委托代理人:魏兴军 联系电话:180*****178
收到质疑函日期:2019年9月2日
质疑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初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凉山州丰瑞达贸易有限公司因认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初级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更正公告内容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9年9月2日向我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我公司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质疑书内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贵公司质疑书内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规定,我公司于2019年9月3日书面通知贵公司对质疑书进行补齐补正和修改完善。
贵公司对质疑书内容补正后于2019年9月5日向我公司重新递交质疑补正书。经审查,贵公司补正后的质疑书内容仍不符合规定,具体如下:
1.贵公司递交的质疑补正书未对贵公司的质疑进行补齐补正,而是重新进行了新的质疑。
2.质疑补正书无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 质疑提出与答复 第十条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我公司也在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7供应商质疑中明确写出,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规定。我公司对贵公司的质疑补正书不予认可。现我公司对贵公司质疑书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投诉事项1:本采购项目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2.技术指标与配置所占评分因素仅为15%,该处分值的设定具有严重的不合理性。
经审查:投诉事项不属于本阶段范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质疑事项2:本采购项目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3.商务部分、供应商实力及荣誉中“2.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3.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中国著名品牌证书得2分。4.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语言存在严重错误,并且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涉嫌严重的歧视性、指向性。同时,该条说明中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涉嫌严重的歧视性、排他性和倾向性。
经审查:就法律而言,大部分原件都是无法通过复印件来查证其真实性的,任何一个法律法规规章都没有禁止原件备查。原件备查不仅是对真假进行甄别,也对模糊不清的复印件扫描件进行澄清或查证。一般评委不对真实性查证,但发现有问题(包括前后不一致),就需要查证原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二)降低政府采购市场交易成本。系统性加强采购人在邀请供应商、评审专家抽取、社会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选择等方面的自主权。精简供应商材料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重大违法行为记录、良好商业信誉、重大信用信息记录等,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供应商书面承诺、信用记录查询及社会监督等方式查验的,可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或者证明,禁止要求供应商提供证照原件。指的是能够通过部门信息共享、供应商书面承诺、信用记录查询及社会监督等方式查验的,可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或者证明,禁止要求供应商提供证照原件。请贵公司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对无法理解的相关内容,请向采购人咨询或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解读。
且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中“(三)严禁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将国务院明令取消或下放至行业协会的资质认证,政府部门已经禁止或者停止进行的称号、排序、奖项等内容,以及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符合性审查事项”的要求,以上证书未设置为资格要求或符合性审查事项。仅将此项作为加分条件,并非资格性、实质性(否决投标)条款。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即使有个别投标供应商未进行在此范围内,只是不获得本项相应加分,仍可能获得其他评分因素分值,进而成为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加分条件,是根据采购需求设置的择优选择项,并非要求所有的投标供应商均能满足,否则也即丧失了横向对比,择优选择的评比意义,而该项设置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本采购项目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3.商务部分、质量保证中“2.所投产品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不锈钢304材质检验合格报告,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4.包子机、馒头机、花卷机、洗碗机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每提供一项得2分,共8分。”以上两项打分标准是重复打分。同时,该条说明中要求“(原件备查)”,涉嫌严重的歧视性、排他性和倾向性。
经审查:2.所投产品具有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不锈钢304材质检验合格报告,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5分。本条已在2019年8月23日更正公告中进行了删除,请贵公司认真仔细阅读本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故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本采购项目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4.实施方案、供货具体思路及实施计划中“根据供货思路和详细实施计划的完善程度和及时性来进行打分,供应商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即对采购方进行现场培训,直到采购方操作人员全部掌握运行操作、维修保养技术,并能达到正确操作、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为止。对供货思路和培训计划等是否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以及执行的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考评,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得6分;第三名得3分,依次递减3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中“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及对项目现场情况了解及分析的可行性、全面性、实用性、便捷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综合考评,第一名得9分;第二名得6分;第三名得3分,依次递减3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5.项目实施方案中“自行现场勘察现场,绘制施工图方案;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施工方案,厨房设备布置图、给水点位图、排水点位图、供电点位图,第一名得8分;第二名得6分;第三名得4分,依次递减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等评审因素不细化和量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经审查:此项分值的设定是为了保证所采购的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后期使用能得到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分值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量化,在评分标准中明确评分范围需从哪些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分标准描述清晰,没有违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存在评审因素不细化和量化的情况。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十二条规定中(四)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及提出的宝贵意见!
四川雅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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