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射洪县洪达家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对射洪县洪达家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射洪县洪达家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遂宁市
债权总额:4,848.46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拥有对射洪县洪达家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总额4,848.46万元,贷款本金3,200.00万元,利息1,648.46万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计算)。贷款方式为抵(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我司对债权最终回收金额的承诺, 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本债权资产抵押物为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较大,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所处区位较好,交通便利,有较大的升值潜力。
抵(质)押情况
2013年12月11日,原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洪县支行与射洪县洪达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编号为****************8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射洪县洪达家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蓬莱镇罗家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土地证号:大国用(2013)第05203、05204、05841号,面积:26766.41平方米。已在大英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
债务企业概况
射洪县洪达家鑫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9日,注册登记机关:射洪县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M,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资本3000万元。住所地位于射洪县太和镇城南美丰工业城(涪江大道南侧桂仙路),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中帅。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控股股东为汪中帅,持股比例60%。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合成氨、氰氨化钙、碳酸氢铵、复混肥料、二氧化碳(液化的);销售:石灰、过磷酸钙、聚氯乙烯、建筑及装饰材料(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按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汪中帅、裴海洪。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且不涉及涉黑、涉恶及洗钱行为。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9月9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含协议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交易所挂牌转让、淘宝网拍卖等)、资产重组(含债务减免、以资抵债、资产置换、债权转股权、破产重整等)等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周先生/何先生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升桥东路1号长城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61004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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