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动力车间江边取水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热电动力车间江边取水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热电动力车间江边取水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铝业环保搬迁大板锭项目已由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经投资(2007)88号文备案同意,招标人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热电动力车间江边取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綦江县古南河坝村
2.2 工程规模:2X330MW机组配套的江边取水泵房、取水管线直埋与架空的土建工程,綦四公路到江边水泵房公路的道路施工工程,双梁桥式起重机、单轨吊、旋转滤网、清污机、深井泵、钢闸板、取水管线及阀门、电气设备(包括从取水泵房至主厂房10KV线路)、热工设备(包括从取水泵房至主厂房控制电缆、通信线路)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程。
2.3 计划工期:6个月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为具有国家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或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18001或 GB/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近三年独立完成至少2项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工程, 且工程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发生的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1.4投标人近3年每年完成年产值达到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9日-5月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到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A幢11-3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报名。本次报名不接受补充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地 址:綦江县古南镇石佛岗78号
邮 编:401420
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
传 真:***-********
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A幢11-3
邮 编:400042
联 系 人:闫庆丽 程刚
电 话:***-********
传 真:***-********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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