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城区综合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公安局城区综合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公安局城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由任丘市人民政府以任公【2018】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任丘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29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3.59平方米。
2.2招标范围:项目建筑层数为三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综合服务中心土建、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钢结构屋顶以及围墙、地面硬化、室外管网、室外配套土建及设施、绿化及养护工程等全部内容,包括图纸、设计回复、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为投标人);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3.1.4其他要求:提供2018年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要有二维码标识);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包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打印网页(加盖公章),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0 08:30至2019-09-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30 09:30,地点为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弘义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swzdx@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石家庄市工商银行光明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9 |
标签: 综合服务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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