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2019年干职工交通意外伤害险(含重大疾病险)第1次 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2019年干职工交通意外伤害险(含重大疾病险)第1次 招标公告


宁乡市人民医院2019年干职工交通意外伤害险(含重大疾病险)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5日


宁乡市人民医院2019年干职工交通意外伤害险(含重大疾病险)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2019年干职工交通意外伤害险(含重大疾病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名称:2019年干职工交通意外伤害险(含重大疾病险)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2019年干职工交通意外伤害险(含重大疾病险)
1.2、项目信息: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预算金额(元)
1人寿保险服务2019年干职工交通意外伤害险(含重大疾病险)见附件1980200396000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为突出宁乡市人民医院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和人文关怀,全面提升宁乡市人民医院职工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和遏制部分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的发生,决定开展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1.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0018
3、项目预算:396000元。
最高限价:396000元。
4、供应商资质:
4.1、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2、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

(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针对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须具有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说明: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19年5月、6月和7月;②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③同属一个保险集团的,只能由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④除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组织、个人外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凡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要求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签署,视同有效,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5、磋商文件获取:
5.1、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请于2019年 9 月 6 日起至2019年 9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 14:00 至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购买磋商文件。
5.2 、获取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09-12 17:00(北京时间)。
5.3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5.4 、磋商文件的售价:400元。
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6.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09-17 15:00
6.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9-09-17 15:00
6.3、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7、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9-09-05起至2019-09-10止。
8、其他:

1、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宁乡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立联 系 人:彭娅
电 话:****-********电   话:****-********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一环西路209号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19 年9 月5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大疾病险 意外伤害险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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