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产(商)品专项质量监督抽检服务(编号:FYXHF-2019-08015)招标公告
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产(商)品专项质量监督抽检服务(编号:FYXHF-2019-08015)招标公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产(商)品专项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项目编号:FYXHF-2019-0801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托,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19年产(商)品专项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9年产(商)品专项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2.项目编号:FYXHF-2019-0801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兼投兼中,不接受国外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项目预算 107.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磋商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对磋商总价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磋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对磋商总价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磋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对磋商总价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附在响应文件中。3、供应商须通过CMA认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附表中须具备与承担抽检任务相适应的资质)。4、供应商须具有独立实验室,并且能够独立完成抽样工作。须提供租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书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租房合同须为供应商签署,房屋产权证书产权人为供应商)。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本单位公章。6、磋商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或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如无,则须提供由本单位出具的书面承诺,并在承诺函中对要求内容予以明确)。7、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8、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或2018年7月至12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9、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9-10到 2019-09-1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仁爱濠景庄园帝景园4-03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8日,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包200元人民币(不接受支票,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单位开票信息)。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2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9-23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9-23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仁爱濠景庄园帝景园4-03号二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先生、徐女士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女士:***-********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仁爱濠景庄园帝景园4-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docx 天津方圆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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