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新办公区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派出所新办公区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公安局关王庙派出所新办公区园林绿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
受驻马店市公安局关王庙派出所的委托,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就关王庙派出所新办公区园林绿化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资质要求且具备施工能力的参加谈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驻政采招【2011】31 号
(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公安局关王庙派出所新办公区园林绿化工程
(3)采购内容:详见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要求”
2. 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有能力完成并愿意承揽本次采购项目。
(3)供应商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对应资质。
3、谈判时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4月29日至2011年5月8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驻市文明路北段1388号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107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磊
5. 谈判保证金及缴纳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交纳(交纳地点同上)。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
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应于2011年5月9日9:00 时之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性文件递送至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105室(开标一厅),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
7.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售后不退)
人民币200元
8. 代理服务费
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代理服务费。
9. 现场勘察
自行勘察。
采购人:驻马店市公安局关王庙派出所
联系人:刘平 电话:131*****106
10. 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信息联系
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104室 电话:*******
联系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
11.监督单位: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6-*******
驻马店市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96—*******
驻马店市政府工程采购中心
2011年 4 月 29日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要求
一、 工程概况
本招标工程为驻马店市公安局关王庙派出所(原开发区公安分局)新办公区园林绿化工程。
二、 工程地点
纬二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驻马店市公安局关王庙派出所(原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新办公区院内。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对应资质。
四、 质量标准
1. 所有绿化种植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必须符合招标内容和采购方要求。绿化用植物在采购、运输、种植、养护等过程中的施工工序、工艺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
2. 苗木要随掘、随运、随栽,从挖掘到栽植在最短时间内完成。
3. 起苗方式要求:常绿树、竹类和生长季节移植落叶树以及其他原因需带土球的,采用带土球掘苗。或根据企业自身施工经验视苗木栽植季节定裸根苗木是否带土球。
4. 掘苗根系或土球规格要求。
树木种类 | 树苗规格 | 根 系 规 格 (厘米) | 土 球 规格(厘米) | 打包方式 | |
胸 径 (厘米) | 高度(米) | ||||
香樟树 | 10厘米以上 | 3米 | 80至100厘米以上 | 草绳捆绑 | |
重生桂花树 | 150厘米以上 | 同上 | |||
南天竺 | 0.3米 | 15厘米以上 | 同上 | ||
竹子 | 1.5厘米以上 | 2米 | 20厘米以上 | 同上 |
注:一般情况下,掘苗土球要达到苗木胸径的8-10倍。
5. 苗木质量具体要求
(1) 乔木类:树干要求主干通直,无蛀虫害虫,有明显主轴的树种有中央领导枝。树冠茂密,各方向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损伤和病虫害。根系有良好的须根,大根不得有严重损伤,根际无瘤肿及其他病害。带土球的苗木,土球必须结实,捆绑的草绳不松脱。
(2) 灌木类或丛干:灌木有短主干或丛木有主茎3-6个,分布均匀;根际有分枝;无病虫害;须根良好;土球结实;草绳不松脱。
(3) 常绿树:主干不得弯曲,主干上无蛀干害虫。主轴明显的树种必须有领导干。树木均匀茂密,有新生枝条。土球结实,草绳不松脱。
6. 移栽树木修剪要求:
(1) 行道树的分枝高度一致
(2) 灌木短截的树冠保持内高外低,或半圆型,疏枝的树形外密内稀。
(3) 常绿树一般不剪,绿篱修剪另讲。
7. 工程完毕后进行初步验收。保证当年成活率90%以上,对死亡的花草、树木应适时进行补种、补栽。管理壹年后进行最后验收,植物成活率达到100%为止。
8. 中标后要严格按照经审定后的绿化设计图纸、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
9. 施工期间施工方项目经理或技术人员必须再场。种植后一年内招标内容的园林绿化管理由施工方负责按照园林绿化管养规范进行管养。
五、其他
(一)地下砖墙
自然地坪以下1.5米深,10米长,24砖墙(水泥、沙粉墙面)由中标方负责施工。
(二)绿化部分场地平整由中标方根据园林绿化规范风格负责施工平整。
六、施工时间及顺序
1.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必须在3日内组织人员材料进场施工。30天内要完成招标内容工程量的85%。
2.施工顺序根据植物种植特点、习性和采购方要求分批、分期进行施工。
七、所有工程量以实际工程量为准,中标价款应包括起挖、捆扎、栽植、运输、苗木价格、规费、利润、税金等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施工中工程量如有增减,增减部分费用由财政部门进行评估决算。
八、本工程管理养护期为工程完毕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九、付款方式
绿化工程完成本招标内容的40%后,首付中标总价款的20%;工程完成本招标内容的80%付中标总价款的30%;余款在养护期结束,经采购方、监理验收合格,扣5%质保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结清。
十、周边环境问题由中标方和采购方共同协调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十一、工程量清单如下:
品名 | 数量(颗、株) | 规格 |
香樟树 | 300 | 胸径10公分以上、不带冠、定高3米 |
重生桂花树 | 8 | 6个头以上,八月桂黄花,杆茎5厘米以上,冠茎2米至2.5米以上 |
南天竺 | 45000(1800平方米左右)每平米栽25株 | 高0.3米,壮苗 |
竹子 | 200 | 胸径1.5公分以上,2米高 |
细叶麦冬草 | 绿化面积1760.4平方米 | |
地下砖墙 | 15平方米 | 24砖混墙,水泥沙灰粉面 |
绿化部分场地平整 | 3760余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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