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通霍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SYTH-201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辽至大虎山铁路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通辽至大虎山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西部铁路电气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通霍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房建专业物资设备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通辽至大虎山铁路,贯通辽、蒙省区境内,线路自沈山线上的大虎山站向北引出,经黑山、芳山后转向东北至新立屯,越柳河至彰武转向北,抵达辽河西岸的通辽站。线路平行于哈大线、纵贯东北西部地区的重要铁路干线,也是中俄贸易的后方通道,在东北路网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次新增工程包括隔声窗、平改立、锅炉改造、排水整治等工程施工任务。目前施工调查已完成。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通辽至霍林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钢材生产供应经验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注册资金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1.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3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能够出具近三年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3.1.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市政工程或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每年提供至少二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3.1.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招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1.9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通辽至霍林河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通用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并附投标人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4日,每日8:30时至16: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19年9月14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发送至邮箱thsyw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单位指定账户(见4.4),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以邮箱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通霍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帐 号:
150*****663********4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通辽市胜利路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E19座二楼会议室。
5.2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
5.3各投标人应按时上传及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通霍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八号路与辽河大街交叉口西100米(中华麦饭石院内)
联 系 人:杨玉国
电 话:
139*****314传 真:
****-*******邮 编:028000
邮 箱:thsywzb@163.com
8.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19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